在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日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的隐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虚 一是虚名,有些地方、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明晰的思路、明确的目标,而是“虚”字当头,将安全生产工作变成天天挂在嘴上的“口头禅”,唱高调,讲虚话,不干实际工作,认为每年第一场会议是讲安全生产的、第一份文件是有关安全生产的,就是“安全第一”、就是抓了安全生产工作,至于具体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则不闻不问不管,图的只是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虚名;二是虚招,认为抓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表表态度、做做样子、开开会议、发发文件、搞搞检查,没有切实可行的举措,没有管用的招术和有效的办法;三是虚化,安全生产形势较好,事故少或没有大事时安全生产工作反而不上应有的位置,可有可无,只有在多出事故、出大事故时才想起安全生产工作该抓一抓了,整个安全生产工作虎头蛇尾,有头无尾,实际上是将安全生产工作淡化、虚化和边缘化了。
(二)浮一是在表面,抓安全生产工作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做有面子的事情,搞花架子,摆花瓶子,图一时的热闹,求短期的轰动效应,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二是浮在上层,抓安全生产工作喜欢高高在上,以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自居,听汇报,发命令,作指示,不愿意深入实际,不愿深入基层,不愿深入一线去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真实状况,去解决基层、一线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去研究探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办法与对策;三是浮于现象,满足于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一些表层、零散的现象,习惯于抓一时一事的工作,不深入去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运行中的深层次、本质的问题,工作缺乏整体性、连续性、系统性,无思路,无目标,无计划,无重点,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三)空一是空喊,有的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大话、空话、废话多,一有机会就强调安全生产有多重要多重要,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多重视多重视,似乎说了就等于做了,说到了就等于做到了,实际上多是光说不练、说得到做不到、说得多做得少,各种讲话、文件、制度形同一纸空文,特别是在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要工作部署、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事故查处等问题时,往往没有实在可行的措施加以落实,往往没敢动真格、硬碰硬;二是空转,在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任务整改隐患时,文件多、会议多、协调多,表面上看,各级各部门都在行动、在抓落实,实际上却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变为一种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文来文去的公文运转与传递,具体工作并没有真正地落到基层,落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领导热一般干部冷、政府部门热生产经营单位冷的奇怪现象;三是空白,因害怕责任或工作不好做,就以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有关规定之间有矛盾、力量经费不足等为由,放弃对一部分应属法定职责范围内监管领域的监管,造成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一些盲区、死角或真空,成为事故多发的领域。
(四、)假一是假心,有的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极端重要性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位,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不得己而为之,不重视不行,太重视也不行,不抓不行,真抓也不行,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是真重视,而是假重视,抓工作犹如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二是假做,在国家进行重大部署或出现事故多发时,为了表现自己重视,赶紧表示决心表明态度,开几场会,发几份文件,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种姿态、作为一种表演,表演给上级看、给领导看、给群众看,这种带有浓烈“作秀”色彩的做法,是导致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似乎轰轰烈烈、声势浩大但却收效甚微的症结之所在;三是假话,不敢面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敢面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失误,不愿意说真话,工作上报喜不报陇,极个别人甚至与不法业主勾结,欺—亡瞒下,隐瞒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套一是套路,有的人认为安全生产工作虽是事关全局的工作但不是中心工作,而是属于服从中心工作的“跑龙套”工作,抓安全生产工作不需要太高的水平、太强的能力,工作上也不要求太多的创新和太新的创意,凡事依照套路来,按“规定动作”办:遵循固定模式运行就可以了,即出现事故,先作批示,再开会议,发文件,搞检查,写总结即算完结。二是套话,强调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部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时大话、套话一大堆,大道理一套又一套,听起来有高度有广度但没有太大的力度,没有太多的实质内容,符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东西不多,有针对性的措施不多。三是套套,有的人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照搬照套上级机关,一级套一级,上下一般粗,以批示执行批示、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依然存在。
(六)松一是松懈,有的地方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是不能紧抓不放、长抓不解、一以贯之,而是时紧时松,松一阵紧一阵,上级、领导重视时抓得紧,上级领导没有说时放得松;出事故时抓得紧,没事故时放松。二是松动,因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困难多,投入十分的劳动未必马上就有相应的“回报”和“产出”,做了大量的工作短期内也未必就有明显的成效,加之搞安全生产工作的入经常是挨十懈的时候多、做检讨的时候多、被处理的机会多,感到安全生产工作不好抓、不能管,从而产生畏难情绪,动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与决心。三是松驰,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部分非公有制度小企业不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保障制度,技术落后、管理混乱、员工素质差、劳动纪律松驰、”三违”现象严重、事故隐患大量存在,是我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热点”问题之一。
(七)软一是口软,有的人因为{白得管领域的监管,造成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一些盲区、死角或真空,成为事故多发的领域。罪人、怕影响自己的人际关系,感到搞安全生产工作的人比别人低一等,理不直,气不壮,在工作中拉不下脸来,撕不开面子,特别是面对规格比自己高的部门、级别比自己高的领导和有一定规模及影响的企业的负责人,总是说成绩的多,说好话的多,而对他们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不愿直说、明说,甚至不敢说。二是心软,总以为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人的素质状况及投入水平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许多问题还无法解决、不好解决,对一些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有的安全生产工作也认为不应该太横挑鼻子竖挑眼,差不多就算了。三是手软,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力度不够,对一些依法应给予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没敢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应有的处罚,对一些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也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致使一些责任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理,不能很好地吸取事故教训。
(八)推一是推托,由于安全生产工作体现的不是权力与利益,而是责任,在个别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谁都不愿意管,谁都不愿意沾,在涉及一些几个部门、地方都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时,相关部门、地方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找理由往外推,最后多是由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部门来牵头,结果导致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部门几乎陷入有限职责要承担几乎无限责任的困境。二是推委,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对某些具体领域的规定不可能非常明确、详细,也由于部门立法和部门利益的影响,安全生产监管中有时会出现的一些空白领域,经常造成部门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推诿与扯皮;三是推卸,在涉及责任的分析界定时,有的部门、地方、单位之间往往不惜撕下脸皮,为的是推掉或减轻自己部门、单位应负的责任,自己部门、单位的人能尽量少受处理、处理轻点或不受处理。
(九)急一是急功近利,有些单位负责人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困难及如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感兴趣,对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感兴趣,也不想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多花时间、花精力、花投入,抓安全生产工作常常以简单的方式抓一些简单的事情,安全生产工作呈现目标与行为的短期化,能多赚一点算一点,能过一日算一日、,只要近期内不发生事故就万事大吉,结果一些长期困扰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问题越积越多、越积越重,事故隐患也题越积越多、越积越大。二是急于求成,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缺乏应有的认识,看不到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安全工作基础的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扎实的工作,而是想通过在短期内组织几场运动式的活动,就希望将事故多的势头压下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十)麻一是麻痹大意,有些地方、部门因为在‘段时间内没有发生事故,就自认为工作到位,从而产生自满心态,麻痹大意,抓工作不再象原来那么主动、认真、仔细。还有些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心存侥幸,对平时发现的一些小问题、小隐患不太在意,不认真抓好整改,还有个别人认为抓安全生产工作是要靠运气的,事故的发生不是因为自己工作没抓到位,而是自己运气不好。二是麻木不仁,一些非公制小企业负责人不把来自“外省”、“外乡”的员工当人看,不愿意投入必要的资金,让他们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劳动。也有极个别地方、部门的一些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以为然,缺乏起码的同情心、恻隐之心,甚至存在一种让人感到寒心的冷漠、麻木的心态,因为在事故中伤亡的不是本地人,而是“外乡”、“外省”人。三是怕麻烦,有的人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马马虎虎,只求应付交差,不讲质量,不负责任,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防范措施不到位,由此引发的事故不少。(作者系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