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体现了以人为本,人是最宝贵的、职工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求必须把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而“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笔者认为:要想落实好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加强现场精细化管理,强化对隐患和“三违”的查处力度。
按照安全工程理论的观点,隐患是事故的基本组成因子,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事故的发生,必定是一系列隐患在时间、空间序列上的相互交叉而逐步增强造成的结果。从隐患到发生事故要经过一段时期,这一时期或长或短,决不是在一瞬间,如果说子系统的状态变化所需的时间为无限短,那么引起状态变化的作用势(各种隐患的量)就必须为无穷大,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对生产系统来说作用势只能为有限量,而不可能为无穷大量,一切系统的变化只能在时间流中进行,这就保障了事故预防在时间上的要求,在这一时期内,迅速有效地辨别隐患是消除和抑制事故发生的基本对策,这也是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安全的理论依据。
据统计分析,有70~80%煤矿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另有统计,约98%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鉴于此,各煤矿企业都将反“三违”、除隐患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并不断加强对了对“三违”和隐患的查处力度,但为什么“三违”和隐患屡查不止、屡改不尽呢!笔者人为,这与搞不清“三违”和隐患的辩证关系,在管理中采取的措施不得当有关。
隐患是指人类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限制或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或者认识到而未能有效控制有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机的状态、环境条件、管理缺陷或任二者或三者的结合。“三违”通常指在生产过程中的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从概念的内涵上讲,“三违”应当属于隐患范畴,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说是一种正在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三违”在隐患组成中处于主导地位,其既能扩大其它隐患的危险程度又能直接造成隐患的存在。在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直接造成的后果有:(1)与其它隐患协同放大发生伤亡事故;(2)受时间、地点、人、机、环境、管理等因素的制约未发生事故而短时间存在(该状况的大量存在是“三违”人员“侥幸心理”产生的本质原因,也是经验型违章者的最“正大光明”的违章理由);(3)产生大量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现场安全管理中,人们往往将“三违”和隐患分别对待,处罚的是“三违”,整改的是隐患,并且对“三违”的处罚也越来越重,而对隐患的认识上往往侧重于认为是已经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而仅仅加以整改,从而忽略了隐患产生的根本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的作用,使被查到的正在进行的“三违”得到了处罚,而放过了曾经发生甚至造成了严重隐患的“三违”,其结果是处罚了芝麻放过了西瓜,从而使隐患不断地大量重复产生。
如何有效制止“三违”的出现和隐患的形成,笔者认为应从现场管理的精细化着手。(1)制定详细的工种岗位和工作场区责任制。(2)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科学分析,寻找其内在的人的行为因素和管理因素,并落实到责任人。(3)综合评价各违章和隐患对系统的危害程度,并配套以严厉的奖惩措施。这样才能使重罚落到重点,使曾经的违章者也无处可逃,才能有效避免大量隐患的存在,遏制违章侥幸心理的产生,并能调动隐患自主整改的积极性。
读《细节决定成败》,感到最能体现在安全生产上,安全与事故的关系可用海德里希调查图说明,即严重伤害、轻微伤害、没有伤害事件数之比为1:30:300;按照安全工程理论的观点,事故的发生,必定是一系列隐患在时间、空间序列上的相互交叉而逐步增强造成的结果,说明虽然仅就某一条隐患而言,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概率非常小,但若想真正实现0事故,必须首先做到0隐患。加强现场精细化管理,强化对隐患和“三违”的查处力度,真正能体现细节(排查隐患)决定成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