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五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调研与思考

2007-10-17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按:本文通过对三省市的建筑、水利、民爆、交通、消防等五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调研督查,总结了当地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典型做法,指出了活动中个别地方存在的“上热下冷”等突出问题,并就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提出了政府加强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专家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日前,按照总局统一安排部署,联合水利部建设管理司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山东、浙江、上海等3省市的建筑、水利、民爆、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和评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建议。

  一、总体情况
  这次调研督查,召开了4次座谈会,抽查了13个企业和单位,包括:病险水库4座、水利工程2处、建筑施工工地3个、大型商场人员密集场所1处、长途客运场站2个、港口码头1个。概括各地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制定指导意见并逐级下发到基层和企业,认真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青岛市继去年在全市开展“重大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联手大行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2007年为期6个月的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浙江省把整治隐患与改进安全管理结合起来,抓好事故隐患治理。上海市在专项行动中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二)部门密切配合,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青岛市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海洋渔业、海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农机生产等10个事故高发、易发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点挂牌整治的204国道青岛段道路交通、崂山旅游道路、胶州湾团岛口通航安全隐患等“十大”安全隐患。浙江省消防部门吸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推广“三合一”企业建筑分离改造技术,实行“垂直隔离”和“水平隔离”模式。上海市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整合各方资源,安全监管、公安、消防、旅游、质检等19个部门,条块结合,形成整治合力,并把责任落实到各区(县)基层,扎实推进。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动。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安全生产自办刊物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山东省济南市安委办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浙江省各主要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有针对性地报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上海市编发“专项行动专刊”,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对工作不得力、不配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利用报纸、电台、通报等形式及时予以曝光。

  (四)企业自查自改,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山东省交通厅在道路运输企业推广《安全管理审计办法》和《线路指导书》等先进管理经验,促进隐患排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活动;济南市交通管理部门将客运车辆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作为市场准入条件,全市长途客运、旅游客车全部安装了GPS;全省民爆行业15家企业的21条炸药生产线已全部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浙江省现有的乳化炸药生产线、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和工业雷管柔性生产线全部实行了人机隔离操作、远程微机监控和连续化生产,全省民爆生产企业22条工业炸药生产线已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目前生产企业由原来的9家,通过兼并重组,调整为4家;全省19座以上36204辆运营客车已全部安装了GPS和行驶记录仪。上海市工矿商贸自查自改企业达3411家,落实整改资金453万元;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自查自改企业和单位8941个,落实整改资金245万元;消防部门发出消防法律文书2500多份,责令停产停业单位277家;对行程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车全部安装了GPS,今年又投入28.6万元对所有客运车辆安装GPS,并落实专人进行管控。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不够,行动较慢。有的地方和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专项行动仅仅停留在开会部署、层层转发文件上,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求不明确、不具体,重点不突出,特别是对企业单位自查自改情况督促检查不力。

  (二)一些企业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制定隐患自查自改方案。此次调研的13家企业单位,只有上海市长江隧桥T2标工程项目部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其余企业都只是对收到的上级文件进行转发,多数未制定具体方案。二是以日常检查工作替代专项行动。多数企业都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但都是日常的检查工作,也未建立专项档案,同专项行动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工作力度不足。三是隐患排查工作仍然存在不闭合、屡次整改屡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通过对企业现场查看和查阅安全管理资料,发现一些企业的隐患排查中有的只有检查记录,无整改、验收、复查记录等;有的隐患重复出现,整改不彻底,特别是违章现象屡禁不止。

  (三)专项行动在一些地方存在政府部门工作与基层企业自主行为链条断档脱节的问题。这种现象本身就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隐患。在一些地方存在政府有关部门“热”、基层企业“冷”的问题。基层企业和单位不够重视,有的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有的还不知道此事。这也是包括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的症结所在。

  三、措施建议
  (一)加强政府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依托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平台功能,在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的执法督查机制。

  (二)依靠专家队伍检查,细化隐患排查标准。这次隐患排查治理涉及多个专业领域,技术性很强。各地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办《通知》和安委会办公室《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定隐患排查的检查标准,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的作用,深入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可借鉴浙江省聘请近万名专家技术人员对重点行业领域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国防科工委对民爆企业治理“四超”行为实行专家组交叉互查互检的有益做法,切实防止专项行动走过场、社会高成本、企业低收效的状况,确保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关键在执法监督,重在严格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依法加大对行业、企业及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隐患严重、逾期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证照,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四)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推进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现状评估,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整改机制和排查治理联动制、分级督办机制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人员、设备,确保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从中央到地方,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协同各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加强督查,发现并解决各有关基层企业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遇到的新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地区和单位的检查监督指导,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