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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隐患管理法

2008-05-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无隐患管理法的立论
  
  无隐患管理法的立论是现代的事故金字塔。
  
  2、无隐患管理法的理论
  
  (1)隐患概念
  
  定义一: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伯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定义二:隐患是人机环境系统安全品质的缺陷。
  
  危险源:指技术系统中存在的各种能量形态客观的危险性。
  
  (2)隐患分类
  
  按隐患危害程度分:
  
  一般隐患——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
  
  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
  
  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如发生事故可能造成死亡10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按危害类型分:分为火害隐患(占32.2%);爆炸隐患(占30.2%);危房隐患(占13.1%);坍塌和倒塌隐患(占5.25%);滑坡隐患(占2.28%);交通隐患(占2.71%);泄漏隐患(占2.01%);中毒隐患(占1.88%)。(1995年劳动部安管局组织调查结果)
  
  按表现形式分:人的隐患(认识隐患,行为隐患);机的状态隐患;环境隐患;管理隐患。
  
  (3)隐患成因
  
  隐患的成因主要有:“三同时”执行不严;国家监察不力;行业管理职责不明;群众监督未发挥作用;企业制度不健全;企业资金不落实。
  
  3、隐患管理技术
  
  (1)分类管理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国家大中型企业的隐患,按如下规定政府进行分类管理。
  
  政府管理:一般隐患——县市级劳动部门管理;重大隐患——市地级劳动部门管理;特别重大隐患——省市级劳动部门管理;
  
  行业管理:一般隐患——厂级管理;重大隐患——公司管理;特别重大隐患——行业总公司管理;
  
  企业管理:进行分类、建档(台帐)、班组报表、统计分析、适时动态监控。
  
  (2)隐患辨识与检验
  
  隐患的辨识与检验方法主要是:结合企业生产特点识别隐患状态及类型;采用仪表检测;运用自动监测技术;行为抽样技术等。
  
  (3)隐患评估
  
  隐患的评估就是要对隐患进行分极,其参考的依据是隐患的严重性和易发性(可能性)。根据对隐患的识别,可按表的结论进行分级。
  
  严重性分级:Ⅰ—灾难的;Ⅱ—严重的;Ⅲ—轻度的;Ⅳ—轻微的。
  
  易发性分级:A—频繁;B—很可能;C—有时;D—极少;E—不可能。
  
  4、隐患控制与治理技术
  
  软科学手段:加强教育,强化全员隐患严重性认识;明确责任,理顺隐患治理机制;坚持标准,提高隐患治理科学管理;广开渠道,保障隐患治理资金;严格管理,坚持“三同时”原则;落实措施,发挥工会及职工的监督作用。
  
  技术手段:消除危险能量;降低危险能量;距离弱化技术;时间弱化技术;蔽障防护技术;系统强化技术;危险能量释放技术;本质安全(闭锁)技术;无人化技术;警示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