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系统组成
1 重大危险源辨识
目前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由于该标准仅列出了142种危险化学品,并且未包括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设施以及矿山生产场所,需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在《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中明确了范围:
¨ 贮罐区(贮罐)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 库区(库) ¨ 尾矿库
¨ 生产场所 ¨ 压力管道
¨锅炉 ¨ 危险房屋
¨ 压力容器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 煤矿(井工开采) ¨ 露天矿(含采石场)
2 重大危险源评价
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进行风险评价,内容包括:
1)、辨识危险源及各类危险因素
2)、依此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
5)、风险控制对策
— 将风险值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确定风险是否在可接受水平,是否需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6)、重大危险源分级
重大危险源分级目的
— 为政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提供依据
重大危险源分级依据
— 以单元固有危险性大小作为分级依据
(国际惯例,使受控目标保持相对稳定)
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根据灾害区可能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分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恶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隐患分级(参考)
1)按隐患对系统安全的影响的大小
非常急、急、较急、一般
2)按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小
特别大、大、较大、一般
3)按隐患治理难度
难、较难、一般、容易
隐患治理
1)原因分析,分类处理,制定措施(企业)
2)下达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措施、负责人、资金、期限)
3)企业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限期解决或停产
5)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应汇总存档并上报。
重大危险源评价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安全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措施;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
3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控系统确定规范的现场监督方法,督促企业守法和隐患治理,建立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新、改、扩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分级制度提供监控管理与技术指导,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监控信息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监管控制体系
4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事前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可能排除事故,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
5 重大危险源监察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10项制度要求。
1)、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填报《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备案
2)、重大危险源评估与备案制度
(3年一次评估;每年备案;变更评估)
3)、重大危险源投入制度
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6)、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制度
7)、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建档制度
8)、隐患治理制度
9)、应急救援制度
10)、危害告知制度与职工权利
6、安监部门监管职责与要求
1)、重大危险源分级备案制度。
2)、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
4)、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治理制度(责令整改;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5)、重大危险源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风险管理分级
1、风险及其分级方法
(1)风险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ISO 13702-1999),风险是衡量危险性的指标,是某一有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频度)与后果(危害程度)的组合。
(2)风险分级方法 当前,有许多方法,常见的有FTA(事故树)、DOW′S(化工系统常用的一种方法)、矩阵法(座标系的方法)等。
2、确定有关风险分级应注意的问题
以下几种情况在初步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应提高一级:
(1)明显不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法规、标准规定的;
(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3)本单位或兄弟单位曾经发生过较大事故,至今仍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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