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设备与企业外援助的内容应满足哪些条件?
2004-08-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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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设备与企业外援助内容,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急预案中是否有确定设备需求、设备清单和获取的程序内容?
(2)是否按制造商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程序?
(3)是否按规定对应急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并建立检验档案?
(4)是否确保应急设备维护和检验人员合格培训?
(5)是否确保每个工作班和应急人员方便获得所需设备?
(6)是否有应急消耗器材最低供应量的程序文件?个体防护设备及其他应急供给是否与正常生产供给分开?
(7)特殊危险材料应急设备清单是否随着材料变化而更新,应急人员可获取应急设备与供给来源的清单?
(8)方便获取的应急设备是否包括:
1)急救设备;
2)个体防护设备;
3)通讯设备;
4)消防设备;
5)泄漏控制设备;
6)泄漏清除设备;
7)监测设备;
8)维修工具;
9)中和剂等。
(9)是否能及时从企业内或企业外获取事故现场气象信息?
(10)应急预案中是否考虑并评估了下述地方政府(社区)部门的能力和资源:
1)安全生产部门;
2)公安部门;
3)消防队;
4)救护队;
5)应急管理机构;
6)医疗、卫生部门;
7)环保部门;
8)运输部门;
9)水、电供应部门;
10)卫生防疫部门;
11)有关港口、机场部门;
12)医院;
13)公用局;
14)政府其他部门;
15)志愿者组织。
(11)应急预案中是否考虑并评估了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能力和资源:
1)应急救援中心;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3)环保部门;
4)中毒控制中心;
5)防化部队;
6)卫生部门;
7)交通运输部门。
(12)应急预案中是否考虑并评估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的资源和能力?
(13)是否有与附近企业的应急互助协议并说明相互援助的内容和方式?
(14)是否提供了互助设备、人员及其他资源清单?
(15)应急互助协议具有法律效果吗?
(16)协议和预案中是否规定了联系方法和协调应急行动的程序?
(17)互助应急的指挥组织及其各自职责是否明确?
(18)是否进行过互助应急培训、训练或演习?
(19)外援机构(如消防、武警、医疗救护等)是否熟悉企业情况?
(20)预案中是否包括合作单位、政府部门、外援机构清单?
(21)是否定期召开应急合作会议,对场外人员培训以及通过训练和演习来测试应急程序?
(22)是否建立下述书面操作程序:
1)联络;
2)援助的类型;
3)补偿;
4)责任范围;
5)要求援助的具体事项;
6)技术脆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