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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冒顶的安全知识

2014-04-03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情况简介:按照顶板一次冒落的范围及造成伤亡的严重程度,可将常见的顶板事故分为两大类:大冒顶和局部冒顶事故。

  (一)大冒顶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不断向前推进,采场控顶面积便逐步增大,当厚度不大的直接顶逐渐塌落,而坚硬的老顶大面积悬露时,在工作面顶板岩层形成一个自然压力拱,煤壁受压发生变化,造成工作面压力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作面支架对顶板的总支撑力不能与维持顶板稳定下沉的要求相适应,就会出现大冒顶(或称切顶)。

  (1)顶板的预兆:

  ①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这是由于直接顶和老顶发生离层或顶板切断而发生的声响。

  ②顶板岩层破碎、下落、掉碴。掉碴一般由少变多,由稀变密。

  ③顶板裂缝增加或裂隙张开,并产生大量的下沉。

  ⑵煤帮的预兆。由于冒顶前压力增加,煤壁受压后,煤质变软,片帮增多。使用电钻打眼时,钻眼省力;用采煤机割煤时,负荷减少。

  ⑶支架的预兆。使用木支架时,支架大量折断,发出声音。使用金属支柱时,顶板来压引起活柱快速下沉,连续发出“咯,咯”的响声,支柱发颤。工作面使用绞接顶梁时,因受顶板冲击压力,顶梁楔被弹出或挤压,俗称“飞楔”。底板松软或底板留有底夹石、丢底煤时,支柱会大量插入底板。

  ⑷工作面瓦斯含量增多或淋水增大。含有瓦斯的煤层,冒顶前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

  (二)局部冒顶的预兆

  局部冒顶的发生主要决定于顶板的岩石性质以及支架对每一块顶板的支撑力。当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时,不进行支护,就会发生冒顶。在地质条件变化的区域,也易发生冒顶。有时尽管顶板比较稳定,但忽视支架规格质量,违反作规程,也会引起局部冒顶。

  (1)工作面遇到小地质构造;

  (2)顶板裂隙张开,裂隙增多,敲帮问顶时发出不正常的声音;

  (3)顶板裂隙内卡有活矸,并有掉碴、掉矸现象,先小后大;

  (4)煤层与顶板接触面上,极薄的矸石片不断地脱落;

  (5)滴淋水从顶板劈裂面滴落。

  二、发生冒顶事故后如何自救

  (1)发现采掘工作面有冒顶的预兆,自己又无法逃脱现场时,应立刻把身体靠向硬帮或有强硬支柱的地方。

  (2)冒顶事故发生后,伤员要带好自救器尽一切努力争取自行脱离事故现场。无法逃脱时,要尽可能把身体藏在支柱牢固或块岩石架起的空隙中,防止再受到伤害。

  (3)当大面积冒顶堵塞巷道,即矿工们所说的“关门”时,作业人员堵塞在工作面,这时应沉着冷静,由班组长统一指挥,只留一盏灯供照明使用,并用铁锹、铁棒、石块等不停地敲打通风、排水的管道,向外报警,使救援人员能及时发现目标,准确迅速地展开抢救。

  (4)在撤离险区后,可能的情况下,迅速向井下及井上有关部门报告。

  三、预防冒顶的措施

  (一)预防大冒顶的措施

  (1)掌握工作面顶板周期来压规律。在确定工作面支架的总支撑力时,必须考虑顶板的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规律。如果支架总支撑力只能适应平时顶板压力,当有周期来压时会给工作面造成严重威胁。在支架的总支撑力不足应付周期来压时,掌握了顶板活动规律,在来压前加强支护,多增支架,并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则可以防止冒顶。所以,采掘工作面有备用支护材料是十分必要的。

  (2)采煤工作面要有合理的支架规格和支护密度。

  (3)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因为工作面进度慢,顶板下沉量大,所以顶板不完整,木支架折损多,反应在金属支柱上的压力也大。由于进度慢,支柱大量折损,便使得工作面的总支撑力减小,这就容易推垮工作面。故应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

  (二)预防局部冒顶的措施

  (1)支护方式必须和顶板岩石性质相适应。

  (2)采煤机采后要及时支柱。

  (3)整体移置输送机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工作面上下出口要有特种支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一般采取在上、下平巷中超前工作面架抬棚,在机头、机尾处架抬棚,有时要加打密集支柱或木垛等措施加以特别支护。

  (5)防止放炮崩倒棚子。

  (6)认真做好回柱放顶工作。回柱放顶一定要及时,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回柱后顶板仍不冒落,超过规定悬顶距离时,必须采取人工放顶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强制放顶。

  (7)坚持正规循环作业。

  (8)坚持执行必要的制度。如敲帮问顶制度、验收支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金属支架检查制度、交接制度、顶板分析制度等。

  四、专家提醒

  冒顶事故是矿井中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发生冒顶事故有些属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限,而更多的则是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造成。其主要原因有思想不集中麻痹大意,地质构造不清、地压规律不明,支护质量不好、检查不及时等。因此,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严禁“三违”。

  五、案例分析

  事故发生时间:2002年10月4日

  事故发生地点:武平县岩前镇洋坑村鸳坑钟锦宗无证煤峒

  事故性质: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伤亡情况:死亡5人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7万元

  (一)矿井概况

  钟锦宗无证煤峒是当地村民合股集资开办,其中钟锦宗占40%、钟富文占40%、钟万有占15%、钟日升占5%。钟日升为当地村委会会计兼民兵营长,其股份为不出资股份。钟锦宗为矿长,钟日富为安全员兼会计,钟万有为出纳。该矿从2001年4-5月间开始非法生产,截止2002年9月生产原煤2000多吨。

  该煤峒为独眼井平峒,沿煤下山开采,井下使用非矿用通风设备,编织袋导风筒,胶质电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事故发生时,矿井电源是从岩前镇洋坑村钟锦宗家中引出。该矿生产的煤炭由钟富文、钟万有非法收购后,在无《煤炭准运证》、《煤炭经营许可证》情况下进行非法倒卖。

  该矿2001年6月以来,两次被地矿部门和镇政府查封,但业主仍违法启封,非法组织生产。

  2002年镇煤管站对其两次下达查封通知单,要求停止非法开采。但业主继续非法、冒险组织开采。

  (二)事故经过

  10月4日8:00,钟锦宗带领4个儿子(钟日富、钟日龙、钟日明、钟日平)和工人钟国兴、钟锦兴等人进入沿煤下山工作面。钟锦宗在工作面负责耙煤,其它人员用土箕将煤提到主平峒的板车上。9:00,在准备装第二车煤时,工作面发生冒顶。钟锦宗被冒落的煤埋压。钟日富等人立即进行抢救。当清到钟锦宗头部时,钟日富即叫钟锦兴、钟日平、钟日明到井口取木板、锄头等工具。当钟日明返回作业地点时,发现在现场抢救的4人也被埋压进去。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经过58小时奋力抢救,把被埋压的5人救出,均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下,非法组织开采、违章冒险作业。

  (2)间接原因

  1.未按规定将该无证矿井列为关闭取缔的矿井,致使该矿井长期非法开采。

  2.违反规定擅自对非法矿井提供电源。

  3.对该矿井违法开采制止取缔不力。

  4.对“四证”不齐的矿井未按规定列为关闭对象,予以关闭取缔。

  5.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打击不力。

  6.对国家和省里部署的小煤矿关闭工作贯彻落实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