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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中常见问题分析

2004-03-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笔者在审核中发现,企业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OSHMS)的过程当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具有普遍现象,以下按照要素的顺序逐一举例,与读者共同探讨。

1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标准中对方针的要求可分为两个部分,即方针内容要求和方针管理要求。
  方针内容要求包括:
  ①体现本组织的活动特点:制定方针前要确定组织的危险源,并进行分级,以找出本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重点,即所要控制的主要危险源有哪些,其性质、重要程度、类型等。若该组织隶属于某上级部门时,其方针还应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一致;
  ②承诺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③承诺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④为设定和评审目标建立框架:实施中要体现出方针与目标的一致性。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的宏观要求,制定方针要起到战略性作用,且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方针管理内容要求包括:
  1)方针要得到最高管理者批准。
  2)是否规定了方针颁布和传达到全体员工的方法:不仅将方针内容简单地传达给员工,还应让其了解自己的工作与方针之间的关系,知道自己怎么做能满足方针的要求。
  3)是否规定了对外公开或能使公众获取的方法,即要有对外公开或公众获取的渠道。
  4)是否对整个组织实施方针规定了要求。
  5)是否规定了方针的评审与修改办法。
  有些企业忽略了方针的明确管理,即方针的批准、颁布、传达、实施、公开、评审、修订。方针必须要有各种措施加以贯彻,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2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OSHMS管理的对象是危险源,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是OSHMS建立和保持的重中之重。
  首先,基础工作之一就是要充分辨识危险源。在对常规和非常规活动辨识时,有些企业会遗漏非常规活动。如长期运行类设备的起停;设备故障,保护装置失灵;设备维修、调试;操作者未遵守操作规程;操作者精神状态不佳或过度疲劳等都会导致事故甚至重大事故的发生。很多事故均是在非常规情况下发生的。
  对人员活动的辨识往往容易忽略外来人员的活动。标准中提到是所有的人,只要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活动;均要进行识别。
  对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的辨识,同样应包括进入工作场所的外来车辆,建筑工地的各种租赁设施、设备等。
  此外,标准中还要求,无论在辨识还是评价时,应是主动而不是被动的,某些企业因为“这个事故在我们这里没有发生过”而不去进行辨识或评价的做法是不妥的。
  再者,有些企业在评价时只考虑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能性、暴露现场的频繁程度等,却忽略了对职业病的评价。某些评价方法只适用于对人员伤亡、财产损害的评价,而无法对职业病进行评价。
  风险评价还要考虑对风险进行分级,以区别风险,采取不同控制手段。如经评价分级后,有些风险只需制定目标、指标来消除或降低风险,有些必须有严格的制度来进行管理。
  对风险的控制要实施策划,且所采取的控制措施要可行,要根据风险的性质具体策划控制方案。如通过制定目标(改进型)使不可容许风险及作业环境得到改善,还可通过制定应急程序来控制风险。在制定应急程序时,可根据事故的性质确定,例如: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烧伤、烫伤、化学灼伤、化学中毒、食物中毒、触电、窒息等均可制定应急程序。此外,还可通过根据风险的性质制定运行控制的方式(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对风险进行控制。如工艺安全管理程序、化学品、油品管理程序、设备与设施管理程序、员工健康管理程序、女工保护管理程序、电气安全管理程序、厂内交通运输管理程序、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供方管理程序、承包方管理程序等。
  OSHMS标准4.3.1中还明确要求:“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这两条要求也是企业在实施中易忽略的问题,包括标准当中提到,“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体现了标准各个要素之间的关联性。标准还要求要及时更新风险评价的结果,包括在作业活动改变(包括增加新的控制方案)、风险程度改变、风险性质改变、意识改变等情况下要及时进行更新。如某些企业通过制定目标方案,已将某项重要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大大降低,但对该危险源未进行重新评价,仍作为重大危险源。有些企业在制定的控制方案中又带来了新的危险源,却未进行评价,使得在管理某个危险源时存在新的危险。还有些企业在购置新设备、设施前,未对新的设备、设施存在的危险进行辨识或评价,均有可能影响体系的正常运行。
  在实施“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要素时,也体现了PDCA循环思想,即P是辨识危险源并进行评价、分级,确定风险是否可接受;D是确定风险性质后提出控制要求或提出改善计划,制定目标方案或制定管理措施,提出控制要求;C是对改善计划、控制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测量,以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A是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评审,提出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以使本要素得以有效的实施,并不断完善。

3 法律和其他要求

  实施中常发现的一个问题是,无论是否适用本组织均被列入适用清单,且未识别其有效性,有些不适用的或已过期的法律与其他要求也未去掉。
  此外,在审核中发现,企业易忽略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有些企业接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与其他要求的部门,不是体系主管部门,而在其他部门接收到有关法律与其他要求时又没有及时进行传递。有些企业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要求各职能部门在接收到有关法律与其他要求时,要及时将其传递至法律与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再进行适用性确认,以避免遗漏有关的法律与其他要求。

4 目标、方案

  体系建立时通过对危险的辨识和评价,找出了企业需要重点管理的职业安全健康内容。某些重大危险源需制定相应的目标、方案来进行管理。由于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管理的重点各有不同,故目标、方案的制定一定要切合实际。有些高风险企业,可能需要把重点放在降低风险上;有些企业风险较少较低,可能就要把重点放在改善职工作业环境、作业条件上。例如:更新、改造设备、革新工艺、替换某些化学品、加强通风、完善除尘系统、完善护栏、增加劳保用品、更新应急设备、完善警示标识、降低设备噪声、减少、降低工作场所有害气体浓度等。此外,应与企业原有安全管理目标相结合,如某些高风险企业的事故率、伤亡率、设备完好率等均可考虑与标准要求相结合。

5 组织机构与职责

  OSHMS强调的是全员职责的落实,安全职责要落实到人,使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是什么,应避免某项工作无人实施或多头管理的情况出现。

6 培训、意识和能力

  审核中常发现,有些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没有按程序文件规定的要求来执行,甚至不太了解相关程序文件的要求以及对本部门、本岗位的要求。查阅培训计划、记录时发现,其培训内容非常笼统,如写着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培训、手册培训、程序文件培训,但是,对培训的具体内容,相关人员却不能明确回答。而有些企业就很细致,如某个岗位培训哪个法规、哪个程序、哪个作业文件,进行了什么样的考核,效果如何等,往往这种培训方式效果较好,在审核时,相关受审核人员回答问题或具体操作均较到位。这就要求在培训之前,要了解每个岗位上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岗位人员的素质、,能力、每个岗位对人员的要求等,有针对性地提出并确定培训需求,再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必要的考核、检查。

7 协商和沟通

  一方面,有些企业忽视了与相关方的相互沟通;另一方面,员工参与协商和沟通流于形式。有些企业为了让员工参与事务,设立意见箱,专人定期收集并回馈,有的主动以书面形式征集意见建议并处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能够得到采纳,即便是不能采纳的建议也会给予反馈。对相关方也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沟通,让对方了解企业的安全要求以及工作场所内相关方应遵守的作业环境要求。
  设立员工代表,接收员工意见。代表员工反映意见是非常重要的,有些企业在建立OSHMS初期忽略了员工代表的设立。

8 文件

  审核中发现,有些企业易忽略“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的要求。由于大多数企业的文件结构不只有一级,某一级文件下可能还有细化的文件,若不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就看不出还有下一级文件的存在,不利于文件的使用与管理。

9 文件和资料控制

  大多数企业由于有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情况较好。但审核中也经常发现,一些重点岗位不能出示有关控制文件的情况,有些岗位为了学习方便,自行复印了有关文件,但由于是非受控文件,造成原文件已更新、而使用的学习资料未更新的情况发生。有些企业采取了相应的办法,即学习文件在本部门范围内受控,也由专人编写、发放,根据公司文件变更情况及时收回或修改,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解决。

10 运行控制

  有些企业虽制定了有关程序或作业文件,但操作要求与实际不符或操作要求不明确,造成不能指导有关运行和活动。有些企业忽略了在运行控制程序中,应明确规定运行控制标准的要求。如作业场所控制的噪声标准、粉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等。还有些虽制定了对供方和承包方进行管理的程序,却没有将有关要求向供方和承包方进行通报。
  另外,未按规定进行作业,这是安全管理的大忌。若是文件规定的不合理,应立即提出对文件进行修改,以防不知情的人员按章操作造成危险。

11 应急准备和响应

  有些企业只制定了相关的应急程序,而忽略应急计划的制定。应急计划内容可包括: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如消防、医院);报警、联络步骤;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义务;应急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应急措施;设施、设备的配置等。
  有些企业易将应急的培训与演习混为一谈。如消防演习不仅仅是学习灭火器的使用,了解有关应急程序,而应是按照假想失火的情况下进行处理、逃生等。不通过实战演练,有些问题往往无法发现。如某企业在进行消防演习时,发现员工从听到报警到集合完毕,时间较长,经分析调查发现,是由于逃生出口过小造成的。为此该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目标,扩大并增设逃生出口,既解决了时间过慢的问题,也可避免在逃生中发生拥挤而出危险的情况。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演习后发现应急程序或计划不合理,而忘记修改原文件,这也是与标准要求相违背的。

12 绩效测量与监视

  审核中发现,一些企业在实施绩效测量与监视这个要素的有关要求时,易忽略对事件的调查。如某些拥有医疗室的企业,当员工到医疗室对一些极轻微的外伤进行处理时,均进行登记并记录受伤原因。体系推进部门会定期收集该记录,进行分析,如有必要则进一步调查,以了解该事件是偶发事件,还是存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
  此外,对主动性绩效进行监测时,检查记录不全,即只记录问题,没有问题就不记录。如运行控制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目标和方案的符合程序等的监测没有记录。

13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由于存在绩效测量与监视中未对事件进行调查的情况,相应的事件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就不能提出。有时还存在针对所发生的不符合只进行了纠正措施,而未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致使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尤其针对事故,要严格按国家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14 记录和记录管理

  完善的记录,可供管理人员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总结,为下一步工作的确定提供依据。尤其是在发生事故后追溯当时的控制情况,在外审时又能用来证明OSHMS的运行情况。而一些企业的记录内容不全面,或追溯性差,不利于企业自身的日常管理,也不利于为外审提供体系运行的证据,证实体系符合标准的要求。为不使记录遗失,还需企业有一套完善的记录管理要求。有些企业将记录分门别类进行保存,并编制记录清单,既利于查找,也利于在人员变更时调阅记录。

15 审核

  某些企业在体系建立初期,实施内审时,常会出现对所开具不符合未判标的情况发生。通过判标并进行统计,可以深入了解体系的薄弱环节。
  一些企业的内审还存在部门和要素审核不全的情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在编制检查单后,由审核组长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内审是对体系的全面审核,但有一些企业在编制审核报告时,只是对不符合项的罗列,未对符合情况加以说明,未能对体系运行的情况做全面的说明。
  在管理评审时,内审结果还会作为评审的输入,若能够对体系总结全面,也会为管理评审打下良好的基础。

16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的一项工作,需准备充分的资料。有些企业在准备评审资料时不尽完善,不利于评审工作全面顺利的展开。资料的准备可考虑收集如下信息:方针的适用性信息,如员工及相关方的意见、通过审核所得出的意见;目标及方案制定的合理性及实现情况;审核结果,如内审、外审对体系的评价,不符合项及整改情况等;各部门取得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情况;体系各种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事故、事件、不符合项、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情况,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上一次管理评审提出要求的落实情况;员工与相关方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投诉、抱怨、要求以及处理结果;各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通过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应对体系过去一段时间的情况做出全面的评价,如方针、目标、组织机构、文件的适宜性、取得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等。在此基础之上,评审还应提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什么。通过实施管理评审保证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作者单位:华夏认证中心
       ——摘自《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