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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第3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理解

2004-05-03   来源:中国安全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和要求建立的。所以,全面、正确地理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是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
  3.1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基本术语
  3.1.1 事故(accident),事件(incident)
  造成死亡、职业相关病症、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事故和事件包含着下列一些含义:
  (1) 事故是意外事件,它是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不希望看到的事故。
  (2) 事件包括事故, 无职业相关病症、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件还可称?quot;未遂过失",事件包括未遂过失。
  (3) 职业安全卫生中所指的事故涵盖着下列范围:
  ① 死亡、职业相关病症、工伤事故;
  ② 设施、设备破坏事故;
  ③ 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
   3.1.2 审核(audit)
  判定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适用于实现组织的方针和目标的一个系统化的验证过程。
  审核是一个"判定"的验证过程,这意味着审核需要确定审核准则、界定审核范围,对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说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的准则,应是建立体系依据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实施标准所展开的计划安排。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要满足3个层次内容的要求:首先,要判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活动和结果是否符合审核准则;其次,要判定依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最后,要判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
  审核还是一个系统化的验证过程,需采用一定的方法和程序。
  3. 1.3 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
  强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过程的目的,是根据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从总体上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对于持续改进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 持续改进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点之一。对于已成功建立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组织而言,仅仅维护和保持现状还不能满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还必须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2) 持续改进强调的不仅是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同时也强调对体第自身的改进、完善。
  (3) 持续改进不必同时发生在组织活动的所有方面。
  3.1.4 危险源(hazard)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上述定义也可释义为,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不安全因素,例如,造成人员伤害的危险源有: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伤等危险源;造成职业相关病症的危险源有:噪声导致人员音频听损、粉尘造成尘肺病等危险源;造成财产损失的危险源有:建筑物、机器设备损坏危险源;造成作业环境破坏的危险源有:使得作业环境过热、过冷、过潮湿等危险源。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火灾、爆炸,可燃的液化石油气是发生火灾、爆炸的根源液化石油气泄漏是导致发生火灾、爆炸的一种状态。
  3. 1.5 危险源辨识(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危险源的存在普遍且形式多样,很多危险源不是很容易就被人们发现,人们要采用一些特定的方法对其进行识别,并判定其可能导致事故的种类和导致事故发生的作用。
  危险源辨识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只有识别出危险源的存在,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源,才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有关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将在后续内容中介绍。
  3. 1.6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ies)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关注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的相关方可以是:执法当局、新闻媒体、科研机构、投资者、供应方、顾客等;受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影响的相关方可以是:员工、员工家属、承包方、社区居民等。
  应该说,组织内部员工是组织很重要的相关方。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实施,应尽可能考虑满足相关方的要求。
  3. 1.7 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与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差,由此能够直接或间接伤亡或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它们的组合。
  组织依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管理体系,其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构成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上述内容的偏差,由此可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事故,从而这种偏差构成了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不一致,即不符合。
  3. 1.8 目标(objectives)
  一个组织依据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目的。
  组织所要取得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具体还要通过目标表达。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作业组织所要实现的职业安全卫生目的,目标在内容上是可分解的,这样会使得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更加明确;
  (2)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在组织内部是可分解的,这样会使得组织内部各个部门的职责更加明确;
  (3) 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应尽可能地量化,以便于检查和评价其完成情况。
  3. 1.9 职业安全卫生(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安康的条件和因素。
  换句话说,职业安全卫生是指防止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发生职业性伤害和健康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业安全包括工作过程中防止机械外伤、触电、中毒、车祸、坠落、塌陷、爆炸、火灾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职业卫生则是对工作过程中对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引起职业相关病症发生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防范。
  3. 1.10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便于组织与业务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管理的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有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管理体系强调系统化的管理方法,它将具有特定功能的、相互间具有有机联系的要素组成一个整体,并通过这些要素有序化地控制、调节和管理,来实现有效管理的目的。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为了进行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而建立并运行的,它是组织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所包含的管理要素及运行模式,是人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经验的总结,也反映了现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建立并实施一个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可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 1.11 组织(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组合,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有或私营。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涉及的组织概念,包含的范围十分广泛,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从事第一、第二或第三产业,规模可大可小,组织不一定是法人单位。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每一个单独的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 1.12 绩效(performance)
  一个组织基于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控制其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所取得的可测量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效。
  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的结果,是组织通过建立和实施一个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控制自身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所取得的实际成效。
  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是可以测量和评价的。绩效测理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3. 1.13 风险(risk)
  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某一危险源能够给组织带来多大的风险,一方面取决于这一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另一方面还要取决于事故发生后能够给组织带来多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上述两方面的单独某一方面都不能确定特定危险源给组织带来的风险。
  3. 1.14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评价风险程度需研究分析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可能性与事故后果的严重度。通常我们可将风险评价划分为两个部分:事故易发性评价和事故后果严重度评价。事故易发性评价是建立事故易发性评价指标的基础上,采用合理数学方法进行处理,最后得出一个综合指标来实现。事故后果严重度要通过工程学的方法分析获得。
  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或可接受,需根据相关的知识,如法律、法规知识等,以及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标准或界限值,但通常这个标准或界限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后文将介绍风险评价的方法。
  3. 1.15 安全(safety)
  免遭不可接受的风险的伤害。
  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一个组织,经过风险评价,确定了不可接受的风险,那么它就要采取措施将不可接受风险降低至可容许的程度,使得人们避免遭受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随着组织可容许风险标准的提高,安全的相对程度也在提高。
  3.1.16 可容许风险(tolerable risk)
  组织根据其法律义务和自身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降低至其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对于一个组织,它要承担遵守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义务,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免遭职业伤害的最基本要求。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包括了遵守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承诺,也包含了不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承诺。因而,对于组织的可容许风险,就是以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为最低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程度至可接受风险界限值,将其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
  3.2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3.2.1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对于上述要求,应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1)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建立是从无到有的过程,是从决定开始到形成体系,包括体系的策划、设计和体系文件编写,组织机构的配置和人员、资源的安排等。但需要注意的是,组织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不是将原有的管理手段、制度、组织机构等彻底推翻,而是应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框架模式重新构造、安排、组合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首先需要取得组织最高管理者对改进其活动、产品或服务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承诺,才能确保成功。最高管理者自始至终的承诺与领导具有决定性作用。
  组织应通过初始状态评审来考查自身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法律、法规要求、现行管理活动等,以此为基础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将在后文中做详细论述。
  (2) 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对于建立起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组织要予以保持,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不断改进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行为的目的。组织在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之初往往给予高度重视,集中投入人力、物力完成体系的建立工作,而对体系的保持则重视不够,这便违背了持续改进的原则。
  为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组织应该做到:在组织的发展规划中,考虑体系维护的需要;在机构的调整、新项目、新产品的开发中,注重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的确定;应及时获取新法律、法规;对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整,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转。
  3.2.2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该是:
  (1) 造合于组织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的性质、规模;
  (2) 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3) 包括对组织应遵守的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4)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
  (5) 传达到全体员工,使他们每个人意识到其个人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义务;
  (6) 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7) 定期进行评审,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的适宜。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是组织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宗旨和方向,是组织总体方针中的组织部分。它体现了组织对待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承诺。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应主要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承诺。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是组织对其全部职业安全卫生意图的原则性陈述,方针中应阐明其宏观的职业安全卫生的奋斗目标,同时还要承诺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持续改进思想。
  此外,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方针中还应体现两个承诺:一是对持续改进的承诺;二是对遵守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第一个承诺表明组织最高管理者对待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态度,反映组织对职业安全卫生的认识和责任;第二个承诺是对组织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基本要求,组织要在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改进。
  方针要求传达到全体员工。组织要想得到良好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必须有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只有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并履行其职业安全卫生义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职业安全卫生直接面对的是组织内部的员工,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员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全体员工有权对其实施监督。
  方针的制定要适合组织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性质和规模。组织制定的方针要突出自身的特点,这样才更加具有操作性,才能准确地指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一个好的方针能够基本反映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轮廓。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要由最高管理者批准,要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可为相关方获取。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反映了组织最高管理者对待职业安全卫生的态度,它应由最高管理者批准。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又是由组织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各层次的操作人员来具体实施完成的,显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是纲领性的文件,文字上要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形成文件的方针,如果不付诸实施和予以保持,等于一纸空文。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不是保密的,是向公众公开的,这也是组织向社会展现自己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表现和形象的渠道。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要定期进行评审。组织的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要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从而正确指导组织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一定要定期地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针进行评审,以修改、补充和完善方针。
  3.2.3 策划
  策划阶段包括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法律及其他要求,目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四方面内容。
  (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措施的实施,这些应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分包商和访问者)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设施,无论其是由组织还是由外部所提供。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时,对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控制的效果进行考虑。组织应将此信息文件化和保持最新。
  组织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该是:
  ① 依据其范围、性质和时间安排进行确定,以保证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② 提供风险级别,识别需通过目标和管理方案所规定的措施来消除和控制的风险;
  ③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④ 为确定设备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
  ⑤ 提供必要的监测活动,保证它们实施的有效和及时。
  危险源及其带来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核心,组织通过不断控制其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来取得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要控制风险,首先,第一步要辨识带来风险的危险源,然后评价其给组织带来的风险程度,组织依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来考虑风险控制的措施及降低风险的优先顺序。且这个过程是不断发展的,如图3-1所示。


 
  图3-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要在文件化的程序指导下进行。
  危险源存在于人的行为和物的因素两方面。对于组织的危险源,具体可以考虑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辨识:
  ① 组织的常规活动,如正常的生产活动;
  ② 组织的非常规活动,如临时抢修活动等;
  ③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这其中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分包商和访问者的活动;
  ④ 作业场所的内部设施,如组织所拥有建筑物、车床、电气设备等;
  ⑤ 作业场所内由外部提供给组织的设施,如组织租凭的建筑物、电气设备等。
  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是为了降低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取得良好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而设立的,那么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目标,首先考虑的是组织的哪些风险是不可接受的,哪些风险需要首先采取措施降低,即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
  如上所述,组织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所以组织应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此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应该达到如下要求:
  ①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不同的对象和目的而改变。所以,组织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应依据其针对的范围、对象性质以及时间变化来确定,保证采用造当的、可操作的方法。
  ②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提供组织的风险级别,依据风险级别得出组织不可接受的风险,进而通过目标、管理方案来消防或降低风险。
  ③ 组织所采取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不能与生产的实际情况相脱离,无论从方法本身及结果都要与实际的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效果相适应。
  ④ 组织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的运用结果,能够为组织提供其设备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信息、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培训需求信息以及如何开展运行控制的技术和管理信息。
  对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的应用效果和频次,要有必要的监测活动,从而保证方法实施的有效和及时。
  (2) 法律及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识别和获取它应遵守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及其他要求。
  组织应保持这些信息是最新的,应将有关法律和其他要求的信息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是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中必须予以承诺的,也是对组织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是持续改进的基础。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庞大、复杂、且包含的法规繁多,组织必须在确定它应遵守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基础上,来达到遵守法规的目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又是在不断更新和变化的,所以组织在有一个不断获取的过程,这就要求组织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上述要求应在文件化的程序指导下进行。
  (3) 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组织在建立与评审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自身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源和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并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是依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制定的具体职业安全卫生目的,是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的具体体现。
  组织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目标,这意味着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在组织内部纵向和横向都是可分解的,这种分解使得组织的各个部门都目标明确。
  文件化的目标使得其更具有可验证性和可追溯性。
  法律与其他要求、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风险及相关方的观点,是建立与评审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的基础,此外,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全部目标要受到组织的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的限制。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体现了组织全部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意图,作为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的具体实现的目标,一定要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相符合,不能偏离。持续改进是组织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主要目的,所以职业安全卫生目标要突出体现组织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的管理方案,其中包括文件化的:
  ① 规定组织相关职能和层次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② 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在计划的时间内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评审,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如有必要,应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是为实现目标制定的计划方案。这个方案应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① 规定实现目标的职责。对于组织的目标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一定要规定其职责,以确保目标的实现。特别是对于分解到各个部门的目标,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其实现的保证。
  ② 制定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实现目标的方法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的主体。
  组织制定的实现某一目标的方法,要从技术、经济、效益等多方面考虑它的可行性,往往有些要经过反复的论证,才能进行决策。一个完整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必须包含实现目标的时间表,否则这个方案是盲目和空洞的。具体的时间表也有助于对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检验。
  组织应考虑到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需要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修订的情况,并对方案修订做出规定。
  3.2.4 实施与运行
  实施与运行阶段包括有:机构和职责、培训意识与能力、协商与交流、文件、文件与资料控制、运行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
  (1) 机构和职责
  为便于实施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对于从事管理、完成和验证组织活动的人员,由于活动本身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有一定的影响,他们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被界定和文件化,并予以传达。
  职业安全卫生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组织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例如,在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承担特定职责,确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及完成组织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的要求。
  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任命的管理者应被规定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① 确保按照本标准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
  ② 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绩效,以便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该表明其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涉及到组织内部每个成员,所以,为便于实施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组织内部的所有员工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被界定和文件化,即要建立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经验表明,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容忽视,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最高管理者,所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最终责任应由最高管理者承担。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需要组织的全体员工参与。因此,不能认为只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才负有这方面的责任,组织内的其他所有部门,都不能置身事外,这一点与ISO 14000是相同的,而与ISO 9000有较大差异,ISO 9000要求覆盖与指定产品或服务质量有关的生产环节,不涉及全部的组织活动,而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必须覆盖组织的所有部门和活动。所以,组织必须以文件化和明确传达的方式,对组织的各部门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功运行,需要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所以管理者为确保取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必须提供必要的资源。
  实践证明,要搞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除最高管理者起到核心作用外,在最高管理层应指定一个分工主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即为管理代表,视管理工作的需要还可指定其他副代表。管理者代表或许还有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但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面必须突出明确他(们)下列两方面的作用、职责和权限:
  ① 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最高管理者承诺和支持的基础上,管理者代表应全面负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保持,即负责日常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② 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功运行需要不断的持续改进,对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改进,需要通过最高管理者的决策来进行,而决策需要建立在全面的管理评审基础上,要进行管理评审需要全面了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所以,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是管理者代表的一个主要职责。
  (2) 培训、意识与能力
  全体人员应具备完成对作业场所内职业安全卫生带来影响的任务的能力,应根据适当的教育、培训和(或)经历,对能力进行判定。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使工作在每一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
  ① 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程序和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② 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或潜在的职业安全卫生后果,以及个人行为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安全卫生效益;
  ③ 他们在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程序,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④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下列不同层次:
  ① 职责、能力及文化;
  ② 风险。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需要合员的参与才能做好,且其绩效关系到组织内部的每个员工。所以,组织要进行全面职业安全卫生培训,以使全体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完成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工作任务的能力。
  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培训,首先要确定培训需求,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组织内部的培训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察。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
  此外,组织还应开展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并为此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以使全体员工逐步提高如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意识:
  ① 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程序及其他要求都是有效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保证,只有严格贯彻,才能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的持续改进。所以要经常地教育员工,使得其在工作中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要求。
  ② 个人工作与组织在整个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的关系:组织内的每个员工的工作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所以为提高组织的总体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必须使每个员工都明确他们工作中的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风险,以及个人工作对组织整个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促进。
  ③ 个人的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需要组织的全员参与,组织的每个员工应明确自己的职责,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的作用,从而使得组织的整体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提高。
  ④ 违规管理和违章操作的后果:要使组织的每位员工都意识到,由于他们自身工作上的过失,会造成什么样的安全事故后果,这样会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及涉及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3) 协商与交流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的相互交流。
  员工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向相关方通报。员工应该:
  ① 参与关于管理风险的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② 参与影响作业场所安全卫生任何变化的商讨;
  ③ 在安全卫生事务上享有代表性;
  ④ 了解谁是他们的员工职业安全卫生代表和特定被任命的管理者。
  协商与交流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十分重要的要素,只有在顺畅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交流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功运行,任何信息的停滞和不畅都会造成体系运行的失败。所以,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文件化的程序,用来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
  协商与交流包括两个方面:内部的协商与交流和外部信息交流。两方面的信息交流,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都十分重要的。
  内部的协商与交流,主要是指员工的参与和协商,以及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交流。
  职业安全卫生和直接利益对象是组织内部员工,所以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有员工参与,要以计划文件形式,确立员工在如下几方面的参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权力。
  ① 对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管理的方针和程序,无论是在制定上,还是后续的评审、修订,员工要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参与。
  ② 作业场所内安全卫生情况的变化,直接影响员工的安康,组织如将计划直接或间接地改变某一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情况,要事先同员工商讨。
  ③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要接受员工的监督,组织要及时听取员工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员工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事务中享有代表的权利。
  ④ 员工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参与和协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以他们其中的代表形式开展,比如工会等,组织的员工应知道谁是他们职业安全卫生代表。同时,为便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协调,员工也应知道谁是特定任命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运行,需要组织内部各个环节的成功协作,这种协作要建立在相互之间不断的信息交流基础上。管理者要掌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情况,需要逐层次向上的信息交流,而管理者的决策信息需要逐层次向下的传达。总之,组织内部的信息交流需要横向、纵向或交叉进行。
  外部信息交流主要是指外部相关方信息的接收、成文和答复。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不能孤立于外部环境而存在,它要满足有关法规要求,以及特定相关方的要求等,同时组织自身也要向外部学习好的经验,来充实、完善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以组织与外部的信息交流也是十分重要的。
  (4) 文件
  组织应以适当的工具如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① 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② 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任何管理活动都离不开文件的支持、指导,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也如此。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实际上是依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要求,针对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规模、惯例以及人员素质等情况,而编写的以文件支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这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即为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依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一经组织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布实施,对全体员工来说就是法规性文件,必须遵照执行。组织可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内容要达到如下要求。
  首先,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要做出描述。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就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中所要求的条款。对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做出描述,意味着不但要对标准条款本身基本要求做出描述,而且还要对其具体指导职业安全卫生行为的详实内容做出描述,如程序文件和其他拓展文件等。一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的形式也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文件形式,即采用三个层次的文件编写方法: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等三级支持性文件。管理手册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条款的基本要求做出描述;程序文件及三级文件是更为具体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文件。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间相互作用的描述,是指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之间的相互支撑、相互渗透、交叉,进而使管理要素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其次,要建立查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的途径。组织的每一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对于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对管理体系而言,体系文件是一个整体,每一份文件都要有查询的途径,如上所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又是分层次的,那么它在横向纵向上都要建立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是依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再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而编写的,所以不同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从数量到内容不会完全相同,组织要依据具体情况,编制正确、完整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
  (5) 文件与资料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从而确保:
  ① 它们能够定位;
  ② 对它们进行定期评审,必须时予以修订并由受权人员确认其适用性;
  ③ 凡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④ 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⑤ 由于法律和(或)知识保留的需要而保存的档案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使用及管理的失控,将会给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影响。为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完整性,组织应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控制,加强管理。
  这里所指的文件与资料,主要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组织适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技术标准、检验规范以及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其他文件及资料。一般常把这类文件称为受控文件或资料。
  文件与资料控制需要制定程序文件,程序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几点内容:
  ① 文件的批准和发布:文件在发布前应由其授权人员审批其适用性,并按文件控制程序发布现行的有效文件清单,作好标识、登记注册。
  ② 文件的使用与管理:发布的文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翻印、复制,存放在固定、明显并易于查阅,确保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场所使用的,都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的现行有效版本。
  ③ 文件的评审与修订:文件应定期地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用性。
  ④ 失效文件的处理和保存:对于失效或作废文件应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对由于法律和(或)为保留资料的需要而保存的已失效的文件和资料,则予以适当标识,并妥善放置。
  文件可以存放于多种媒体,可以是书面文字的,也可以是电子信息软件。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不含有多义性。文件应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并用专人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留存。应规定并保持有关建立评审和修订各种类型文件的程序和职责。
  (6) 运行控制
  组织应确定与所认定的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与活动。组织应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加以规划,以确保它们在下列特定的条件下进行:
  ① 考虑到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成文的程序;
  ②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③ 对于组织所购买和(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标识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与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
  ④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作业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作业组织的设计,包括人力配置。
  对组织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大部分是需要采取控制措施加以控制的,那么运行控制是指,与这些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相关联的运行与活动都要处于受控状态。这种受控状态是指对具体生产活动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规划,而这种规划是指制定具体指导工作活动的程序,这种程序大体包含三方面内容:
  ① 组织工作场所中与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相关联的工作活动,都要有相应成文的运行控制程序,且要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② 相关方给组织带来的风险,对其要有成文的管理程序。相关方给组织带来的风险,可能包含在供方给组织提供的货物、设备中,以及承包方给组织提供的服务中。
  ③ 对组织新增加的工作项目,要针对其设计和人力配置,建立并保持消除或降低其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的控制程序。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响应,用来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疾病和伤害。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应评审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组织在其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由于某种主观或客观原因都有可能发生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如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等。组织就应建立一套应急准备的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或消除由于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这是控制事故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本身也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
  本条款要求形成的计划和程序应有以下几点规定:
  ① 确定组织在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潜在的及可能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的活动场所,分析其后果。
  ② 根据紧急情况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和特点,制定措施,以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风险。
  应急措施可包括:
  1) 应急工作的组织及相应职责;
  2) 关键人员名单、应急服务部门(如消防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
  3) 内、外部信息交流;
  4) 危险物质信息,包括每种物质危害因素,以及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5) 相关人员的培训。
  ③ 虽然规定了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和程序,但由于情况估计不足,在实施过程中,计划和程序文件已规定的应急措施尚不能达到预期的要求。因此,标准中规定:"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应评审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
  ④ 标准中规定:"可行时,组织应定期检验上述程序"。"可行"的目的是实施某项活动不会产生新的风险。而"检验"是通过实施该活动以验证其有效性。
  3. 2.5 检查与纠正措施
  检查与纠正措施阶段包括有:绩效测量与监测,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及记录管理,审核。
  (1) 绩效测量与监测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进行常规监测和测量,这些程序应提供:
  ① 适用于组织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② 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相适应的监测;
  ③ 主动的绩效测量,监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遵循情况;
  ④ 被动的绩效测量,监测事故、职业病、事件(包括未遂过失)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历史证据;
  ⑤ 充分的数据记录和监测与测量结果,以便对后来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测需要用到监测设备,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这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应将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予以保存。
  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要不断对取得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进行测量和监测,以配合纠正与预防措施,保证体系运行有效。绩效测量与监测应包含:
  ①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实现过程的监测;
  ② 是否遵守组织程序文件中运行标准的测量与监测;
  ③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符合性监测;
  ④ 组织的事故、职业相关病证、事件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监测。
  所有上述内容的测量与监测,要考虑其指标的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同时其结果和数据记录要充分,为采取正确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提供支持。
  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测量与监测活动中,要用到一些监测设备,那么这些监测设备本身有一个计量问题,所以组织要建立并保持程序,保证监测设备得到校准与维护,以使得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测量与监测结果保持精确。
  (2) 事故、事故、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便:
  ① 处理和调查:
  1) 事故;
  2) 事件;
  3) 不符合。
  ② 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③ 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完成;
  ④ 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及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评审。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风险相适应。
  对于纠正与预防措施引起对成文程序的更改,组织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一个组织即使建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其活动过程中同样还会发生事故、事件、不符合。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发生一定数量的事故、事件、不符合是正常的,但在事故、事件、不符合发生后,如何总结、分析经验教育,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及其他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证完成如下方面内容的任务:
  ① 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和不符合;
  ② 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和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③ 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④ 对所采取的纠正及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对于某一具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有可能会给组织增加新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要保证将新的风险控制在组织可接受的程度,在所在拟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前,必须对其进行风险评价。
  组织内所产生的各种事故、事件、不符合的问题严重程度和伴随的风险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针对特定的事故、事件、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无论是行政、管理措施,还是技术措施,都要与其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风险相适应。
  对于组织所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往往会引起对组织原有程序文件的修改,修改后的程序文件是组织的最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对其遵照实施也是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过程的一部分。对程序文件的修改,组织要有记录。
  (3) 记录及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安全卫生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安全卫生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中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保存和管理的职业安全卫生记录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其保存期限并予记录。
  组织应保存记录,在对其体系及自身适宜时,用来证明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记录是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所不可缺少的客观事实的文字或数字记载,有了记录才使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开展过程更具可追溯性,从而获得有益的经验信息,更好地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记录也是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供第二方或第三方认证审核的见证,通过记录的审核可以具体地了解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及有效性;可以协助组织在内部审核时发现体系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而采取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记录包括:
  (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清单;
  (2) 组织适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 培训记录;
  (4) 协商与交流记录和相关方投诉及处理记录;
  (5) 文件修订记录;
  (6) 运行过程记录;
  (7) 监测记录;
  (8) 设备检修校准记录;
  (9) 紧急情况及应急措施记录;
  (10)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
  (11) 分供方、分承包方等合同文本及相关记录;
  (12) 内部审核记录;
  (13) 管理评审记录。
  对于记录的管理,应达到如下要求:
  ① 记录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晰,不可涂抹,标识明确,便于查阅;
  ② 根据记录的内容,落实保管单位,分别由专人保管,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
  ③ 确定记录主管单位,统一造册,规定保存期限,加强监督管理,由授权人员进行记录的销毁。
  ④ 审核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案与程序,目的是:
  ① 判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否:
  1) 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 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3) 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
  ② 评审以前审核的结果;
  ③ 向管理者报送申核结果的信息。
  组织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能力,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与要求。
  如果可能,应由与所考察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无关的人员来完成审核。(注:这里"无关的"并不是意味着来自组织外部)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除了常规的绩效测量与监测外,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还要对其进行一次系统、完整的判定,看其是否符合原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以及是否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完成上述判定任务,需要一个采用一定方法的、程序化、系统化的经验过程,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组织的自检过程,其目的就是评价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向最高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以此作业管理评审的依据。组织的内部审核由内部审核组来完成,内部审核组成员一般由组织内部挑选具备所需条件的人员,经过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后组成,也可以聘请外部人员来担任。
  组织的审核程序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 确定审核目的和范围,明确审核要求,为制定审核计划提供依据;
  ② 规定审核的频次,根据经验,每年可进行1~2次内部审核,但其时间间隔最长不要超过12个月,一般在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初期,其频次可以多些;
  ③ 确定审核的方法,内部审核一般有集中式,即每次内部审核可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全部要素的审核;滚动式审核,即按要素、逐部门地进行审核,时间可以长些;
  ④ 制定审核计划,其中包括编制审核工作文件,如检查表、不符合报告表及跟踪检查表等有关文件;确定审核日程安排等;
  ⑤ 明确实施审核的职责和权限;
  ⑥ 现场实施审核及跟踪检查;
  ⑦ 向最高管理者提交审核报告,以供管理评审。
  3. 2.6 管理评审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方针、目标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其他要素。
  为了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和评价。
  管理评审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重要的一环,是PDCA模式的改进阶段,是依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的结果来检查和评价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实施的充分性、有效性及持续适用性,以便调整和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最终达到使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持续改进。管理评审实际上就是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改善职业安全卫生行为的过程,其评审的结果又是下一轮PDCA运行模式的开始。
  标准对管理评审有如下一些要求:
  (1) 管理评审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召集,各职能和实施运行部门的主管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评审与评价活动,一般多以会议方式进行。可以与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以及组织其他相关活动相结合。
  (2) 管理评审应定期进行,其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年。管理评审是在组织内部审核结束后进行,因为内部审核的结果是管理评审重要信息来源之一。
  (3) 管理评审实际上是组织最高管理层的决策会议,评审的范围应该全面,能覆盖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所有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但也不必在一次评审中涉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休系的所有要素,需要时评审过程可以持续一段时间。
  管理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1) 评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
  可以根据下列一些方面来评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以判断是否需要对体系进行更改和完善。
  ①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
  ② 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变化;
  ③ 科学技术进步与发展;
  ④ 相关方愿望和要求的变化;
  ⑤ 市场需求的变化;
  ⑥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得到的严重经验教训;
  ⑦ 其他有关因素。
  (2) 评审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① 评审是否满足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要求,是否实现了目标要求,是否取得了预期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② 评审内部审核的发现,是否采取了纠正与预防措施,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是否得到了改善,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③ 评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否已形成了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是否改善了职业安全卫生行为,是否达到了持续改进的目的。
  (3) 管理评审的结果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体现了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依据管理评审的结果:
  ① 确定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机遇,抓住关键因素,增强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② 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
  ③ 提出或修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PDCA运行模式新一轮的奋斗目标;
  ④ 最终结果应形成文件。
  3. 3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及系统化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包含着实现不同管理功能的要素,每一要素都不是孤立存在独立发挥作用的,要素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结构化的管理体系,所以各个管理要素综合起来考虑,协调一致,系统地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辨识组织内部存在的危险源,控制其所带来的风险,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风险控制主要通过两个步骤来实现,对于组织不可接受的风险,通过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来降低其风险;所有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都要通过运行控制使其得到控制。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是否按要求得到有效控制,还需要通过不断的绩效测量与监测,对其进行检查,从而保证职业安全卫生风除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中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目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绩效测量与监测,这些要素成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一条主线,其他要素围绕这条主线展开,起到支撑、指导、控制这条主线的作用。上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可用一简单逻辑图示,如图3-2。


 
  图3-2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素间的逻辑关系
  3.4 复习要点
  (1)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要素围绕的核心是什么?
  (2) 如何理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系统、结构化地控制职业安全卫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