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组织对OHSMS标准的酝酿与讨论
1994年5月,在澳大利亚召开的ISO/TC207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挪威和加拿大提出了制定OHSMS标准的提案。因上述提案已超出了ISO/TC207的工作范围,经讨论后,会议决定提请ISO/TMB(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管理局)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开展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自此,OHSMS标准化议题被正式列入TMB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9月召开)议程。ISO/TMB认为,OHS是一个高度法规化的领域,ILO(国际劳工组织)难以从事该领域的规章和指南的制定工作;OHS,范围广且复杂,远远超过TC207的工作范围。在与ILO磋商并在法国和澳大利亚进行预研后决定,各TC暂不开展工作,由常任理事国派员成立特别工作组专门研究此问题。
1995年上半年,ISO成立了由中、美、英、法、德、日、澳、加、瑞士、瑞典以及ILO和WHO(世界卫生组织)代表组成的OHS特别工作小组,并于1995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一次ILO特别工作组会议。但会上各方观点不一。ILO于1996年9月5日至6日召开了OHSMS标准化国际研讨会,来自44个国家及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LO、WHO等6个国际组织的共计331名代表与会,并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
①在国际上开展OHSMS标准化工作可能会带来什么益处?②采用OHSMS系列标准会产生什么不利影响?③ISO是否有必要开展这一领域的工作?会议的结果是:ISO成员国应就本国、本地区制定OHSMS标准的情况向ISO中央秘书处报告,报告的情况将刊登在以后的《IS0通讯》上。时机成熟时再由IS0研究后决定。
2.部分国家和组织开展OHSMS状况
虽然ISO暂未颁布统一的国际标准,但在世界各工业发达国家早就认识到
OHSMS标准化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均着手本国或本地区OHSMS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
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率先开展了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活动。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卫生体系指南》的国家标准;美国工业卫生协会制定了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1997年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挪威等国先后提出或制订了OHSMS有关指南、导则或标准;1996年6月IS0/TC67的SC分委会制定了ISO/CDl4690《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998年10月美国石油协会(APT)制订了《环境、卫生与安全(EHS)管理体系》;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OHSMS)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OHSASl800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1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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