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测量和监视的种类
GB/T 28001-2001标准的4.5.1条款对组织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的测量和监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该标准3.13条款还对“绩效”作出了如下定义:“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按照标准的这些表述,组织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测量和监视的内容包括相关管理活动的结果,其方式有主动性测量和被动性测量。
1.主动性测量,即“监视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4.5.1)。”它是在各类事故发生前和体系失效前所进行的一系列测量活动,是超前的、积极的预防性监测,其目的是检查组织所确定的危险源以及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及体系运行效果。测量和监视的内容包括:
①管理方案的实施对组织实现目标、指标要求的符合性;
②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并需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活动与运行规范的符合性;
③与适用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提高情况;
⑤系统检查过程、工作场所与标准的符合性以及实际操作的情况;
⑥作业现场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
⑦作业环境及健康环境与标准的符合性;
⑧定期对有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情况与标准的符合性。
2. 被动性测量,即“监视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4.5.1)”。它是在各类事故发生后和体系失效后所进行的一系列反映性、必须的测量和监视,其目的是检查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体系运行中的缺陷,并对出现的事故、事件和其他不良绩效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处理。测量和监视的内容包括:
①伤亡事故、事件,以及职业病对员工的健康危害状况等;
②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体系的失效情况,如相关方投诉、财产损失事故或执法机关的批评与处罚等;
③员工的康复情况。
二、测量和监视的方法
GB/T 28001-2001标准没有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测量和监视提供具体的方法,但根据这个标准的全部规定和组织应用标准的实际情况,可以归纳为以下方法:
①利用检查表等对作业场所进行系统检查;
②职业健康安全监察;
③对相关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监控,以及产品安全检查;
④对有害作业环境进行测定;
⑤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抽样检查、评估;
⑥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定期体检;
⑦对事故、事件、职业病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⑧对各类文件和记录进行分析、检查。
绩效测量和监视结果的数据应予以记录,以便为组织制订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三、绩效测量和监视的设备要求
GB/T 28001标准4.5.1条款指出,“如果绩效测量和监视需要设备,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此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其结果的记录。”依据这条规定,设备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①规定校准的设备范围、校准方法及其所依据的标准;
②规定校准频次及校准后的状态标识;
③规定测量设备的维护要求和管理规定;
④测量设备偏离标准时所应采取的措施;
⑤校准和维护活动及其结果的记录要求。
用于校准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如无此类标准,应制订相应的校准规程。对于相关方在组织范围内使用的测量设备,应进行适当控制。
四、绩效测量和监视的程序要求
GB/T 28001标准4.5.1条款指出,“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该条款只要求建立并保持程序,而没有要求必须形成文件。所以,组织在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绩效测量和监视的程序是否形成文件,可根据组织的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均应熟练掌握程序的要求,并按程序要求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实施测量和监视,并保留相关实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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