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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会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如何依法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

2006-01-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是职工最基本的需求。职工在企业工作,首当其冲便是生命安全和健康,生命安全与健康权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最基本的权利。如果没有了生命安全和健康,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AS18001)是全面规范、改进企业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企业声誉;提供持续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整套安全管理机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对企业在环境、卫生、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体系中较大程度地体现了工会的职责和作用,客观反映了工会的日常工作和职能的具体内容,民主管理工作在体系中得到多种形式的体现和反映。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和维护者,应当牢牢地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维权的首要位置,开拓维权途径,构架监督网络,帮助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是职工的最基本需求”的理念,积极促进企业全面而细致地落实安全生产,提高劳动保护水平,真正确保每一名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是安全的、健康的。

??一、我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工会职能的初步体现

??我矿于2003年4月初开始组织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策划实施工作, 2003年7月22日正式运行。并成功实现了与质量/环境体系的整合。

    (一)工会职责的明确

    1、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代表(矿现任职工代表)职责:建立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代表与管理者之间进行协商和沟通的有效机制;参与事故和事件调查及现场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等;参与实施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策划及实施;参与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评审;组织员工参与本矿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2、在《安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处理程序》中规定:工会参与重伤和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在《女职工保户管理程序》中规定:矿工会负责作做好全矿女职工权益的工作,矿工会女职工工作委员会负责全矿女职工保健工作及女职工查体的工作。

    4、在《工伤和职业病危害管理控制程序》中,工会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会负责工伤职业病的疗养。

?  (二)职工权利的明确

??在质量、环保与职业安全健康三个管理体系中,OSHMS18001最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一方面该体系通过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改善职业安全健康条件,达到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目的;另一方面,该体系充分尊重职工,将职工与企业作为平等的主体对待,相互间可以就职业安全健康的事宜进行协商与交流,职工可以就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主张。这样,职工得到了尊重,必将发挥更大的工作热忱为企业服务,从而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

? (三)工会作用的显现

??通过运行分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实施,使工会组织又有了一个更好发挥作用的载体。从大多数企业实施这个体系后的情况表明,企业工会依照《工会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以及体系赋予的职责,有向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解决各类问题维护职工的权益。工会的作用在体系中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使工会工作的开展不再游离于企业管理之外,实现了工会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凝聚力和生产经营的竞争力,并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

?? 二、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完善工会职能的思考

??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为工会工作在企业中的开展拓展了空间,并得以保证。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探索,寻求做好这项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注重源头参与

??工会组织要及时掌握企业管理工作的动态,时刻准备配合各职能部门参与企业各项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要加强学习,对各项管理体系应具备基本的知识积累;要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管理要求,注意把握各体系要素中的工会工作内容的份额。

?  (二)体系要素中应充实的内容

??运行表明,工会职能虽在体系中有许多方面已经得到明确和体现,但还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和基本任务,积极寻找结合点主动予以介入,努力使权利义务和基本任务在体系中得到全面落实。

?  1、在体系“机构与职责”、“培训、意识和能力”要素中,工会作为体系运行的一个部门,应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监督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定、实现员工代表参与管理、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生产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等方面,在体系中应确立牢固的地位,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

?  2、在体系“法律及其他”要素中,工会要及时掌握和了解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是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信息及时向企业相关部门通报,以便于企业及时了解和执行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会在“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权利。

    3、在体系“协商与沟通”要素中,工会可以把已经形成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与体系进行有机的结合,在体系的实施过程中对机制进行不断巩固和完善,进一步协调企业劳动关系。

?  4、在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要素中,工会可以把“管理承诺和计划”扩大至包括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涉及员工重大利益的有关事项上。

?  5、在实施运行中,工会组织可以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赋予工会的监督权利,对企业违章作业、明显重大事故隐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有权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同时将这种监督融入到体系程序中并发挥作用。

?  6、借助体系赋予员工代表的“参与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参与协商交流”“收集合理的建议”等诸多权利,将职工参与管理的内容具体化,充分发挥员工在体系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同时根据体系相关规定,对具体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职工代表审议。

    7、工会组织要能够依法做好维护工作,懂得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和规定,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各种活动来维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利益,开展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立足于本企业,立足于本岗位,立足于自己的身体,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为维护自身的安全不受侵害,而献计献策,促进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并通过开展“安康杯”等劳动竞赛、劳动知识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让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通过活动健康概念深入人心,增强自我的防护意识。

    8、加强劳动保护监督,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的现状,整顿和充实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完善监督网络。

    生命安全与健康是职工群众最根本的利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为工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工作平台和载体,工会通过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监督和安全培训等众多职能,实现从源头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因此,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体系中确立牢固的地位,把工会的工作内容和职能作用更多地融入到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