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本公司区域内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以及特殊气候(如台风、暴雨洪水等)时的紧急情况。
3.职责
3.1安全处、生产处负责制定重大事故的应急计划。
3.2安全处负责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救护工作。
3.3安全处负责与消防、医疗等单位紧急联系。
3.4职工医院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工作。
3.5安全处、工程处、生产处负责遭受台风袭击或发生洪水灾害时组织抢险工作。
3.6安全处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并完善本程序。
3.7生产副经理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4.工作程序
4.1应急准备
4.1.1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任副组长,组员由安全处、生产处、工程处、职工医院等单位组成。
4.1.2事故易发生单位(车间、班组)成立应急队并落实应急措施。
4.1.3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演习,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
4.1.4安全处负责健全包含有市消防队、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的通讯联络表,并与消防队、安全生产局等保持联络,以获取安全及健康方面的相关资讯。
4.2应急响应
4.2.1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安全处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经理,同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由安全处联络工程处、生产处负责人及义务消防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灾。
4.2.2若火势不能控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通知市消防队,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4.2.3安全处负责组织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或通知医院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4.2.4其他管理入员参与协助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等工作。
4.3纠正与完善
4.3.1事故发生后安全处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表》,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管理者代表确认后予以实施,并将《事故调查表》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4. 3.2由安全处组织对本程序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4.4当遭受台风袭击或发生洪涝灾害时,安全处应紧急通知各部门对人员及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工程处、生产处等负责组织对设备及化学物品妥善保管或处置,以尽可能减少因设备发生异常事故、化学物品泄漏等带来的事故后果。事后总结经验,完善本文件。
4.5如果公司的发展需要增加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需要增设高压容器或重要环保设施等,则需针对泄漏、爆炸、设施事故等可能的隐患,及时更新本程序,增加相应的内容。
5.相关文件
…/…/…——1999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1999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
职业安全健康事故记录
重大事故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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