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绩效测量和监测初探

2006-08-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系统化、程序化和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体系内有严格的三级监控机制。其中绩效测量和监测与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两者结合,构成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第一级监控机制。它是评价体系内各部门/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并防止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再次发生的关键。
  绩效是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绩效测量和监测程序应通过提供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定性)和结果(定量)两个方面的测量,实现对各部门/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实施与实现程序以及风险控制效果的监测,保证实施过程不偏离方针、目标所规定的方向。
1 测量范围
  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以下简称《审核规范》)要求,测量范围应覆盖所有要素,满足以下要求:
  (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结果;
  (2)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和良好的作业实践;
  (3)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
  (4)不符合的处理;
  (5)设备测试和校准记录(包括承包方的);
  (6)培训记录(包括承包方的);
  (7)管理部门或管理者的总结报告。
2 主动测量
  重视主动测量,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作用,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健康发展。主动测量用于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活动的符合性。
2.1 绩效测量和监测的重点是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结果中与重大风险控制有关的内容,即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体系文件中与重大风险控制有关的运行标准的符合情况。同时,在运行过程中应明确消除了多少危害,新发现了多少,有多少已降级,采取了多少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和对体系运行投入了多少资金等,是否把危害的动态管理和措施的持续改进上升为新的安全管理手段。
2.2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监测
  各单位应充分获取、识别并掌握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对此,各单位应明确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是否覆盖了产品生产、服务和销售等范围;是否为最新有效的版本;是否按要求执行;是否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了定期评价;是否对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问题采取了纠正和预防措施。另外,应明确用于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状况、调查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失败、支持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决策的统计或其它理论分析技术是否科学、合理等。
2.3 培训效果的测量和监测
  各类培训(包括初期培训、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培训、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培训以及对相关方培训等)可能有考试、考核,但真正反映培训具体效果的是员工是否把培训的内容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由“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重大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事故和其它未遂事故是否正在消除或杜绝;是否把辨识危害当成了自觉行动;是否在工作中发现危害后主动采取措施控制;是否在遇到问题后从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中找答案;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建议的数量是否逐月增加等。答案若是肯定,我们建立体系进行培训的目的就达到了。
2.4 测量和监测
2.4.1 作业条件监测
  对例行监测点,按监测计划和频率实施监测。对在危害辨识时已辨识出具有危害,但又未列入例行监测的岗位,各单位应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参照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监测对象和监测频次,以测量员工在化学、生物或物理等因素(如挥发性有机物、粉尘和噪声等)中的暴露情况,然后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比较,如果结果超标,就应确认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措施是否有效等。如某处粉尘和噪声超标,要把增加个体防护(给员工配备防尘口罩和防噪耳塞)同设置除尘器、加双层门窗等结合起来。
2.4.2 特殊装置或设备的检测
  各单位应根据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对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等)和装置制定监测计划和检测频率,并认真实施和记录。对检测不合格的设备、装置应及时处理,否则,应挂禁用标志并严禁使用。
2.4.3 与人有关的指标监测
  这是反映员工参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活动自觉性、主动性的指标,是反映全员参与职业安全健康实践和领导与员工协商交流过程的态度,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些指标包括:员工受培训人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数(重点是危害因素及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关的建议)、合理化建议采纳率、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率和千人负伤率等。
2.5 监督检查
2.5.1 设备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应列出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关键设备清单,并保存点检、维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以检查与安全有关的部件是否适合及处于良好状态。若不适合或处于良好状态,应采取适当措施加以纠正。
2.5.2 劳动、操作纪律检查
  纪律是执行程序、文件的保证,是评估员工的行为、识别可能需要纠正不安全工作方式的可靠手段。
2.5.3 记录检查
  《规范》要求,“写所需,做所写,记所做,查所记。”因此,各单位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检验各类操作、管理过程正确性的证据体现在记录上。对此,各单位应保存实施各个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记录,达到见到程序能找到记录,见到记录能找到相关程序、文件,实现记录的可追溯性。同时,应对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巡视、调查和审核的记录进行抽样分析,以识别不符合和危害反复出现的根本原因,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于检查时所发现的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作业条件、不安全状态等情况,应作为不符合并形成文件,进行风险评价,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2.6 测量设备
  各单位应列出用于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的测量设备清单(如声级计、粉尘测定仪、CO测定仪等),并保存所有校准、维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保证测量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7 其它方面的测量和监测
  对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程序规定内容的测量和监测,各单位在应急演练完成后,也应对应急予案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修正,直至使其更完善,更接近于实际情况;对煤气安全、消防安全、危险物品、相关方和职业病防治等有关运行控制的程序、文件规定内容的测量和监测,各单位应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的周期和频率实施。对测量和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应按不符合处理程序予以纠正,对反复出现不符合项目的(地点)应反复测量和监测,不断总结整改,直至不符合得到彻底纠正。只有这样,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才能顺利
实现。3 被动测量  重视主动测量的同时,不可忽视被动测量。被动测量用于调查、分析和记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失败(包括事故、事件、疾病和财产损失等)。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失败的发生有时是不可避免的,认识到其危害性,把事故、事件、疾病和财产损失等原因分析清楚,只有认识到其危害性,把事故、事件、疾病和财产损失等原因分析清楚,才能采取适当预防、控制措施,单一反三,使全体员工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实践中时时、事事、处处注意。同时,还可以其它企业良好的作业实践为基准,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规范是否与《规范》相符合。若符合,继续坚持,否则,应及时纠正。
  总之,绩效测量和监测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保障,是纠正发生偏离方针、目标和指标情况的有力武器;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全员参与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体系不断持续改进的关键。因此,各单位在建立职业安全管理体系时应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