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项目管理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保证各种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信息的畅通,便于公司及时作出科学决策,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各项目工程的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无)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及环境管理的全面管理工作。
5.2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各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5.3 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机械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4 公司保卫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
5.5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5.6 项目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并负责按要求将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境管理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各有关部门。
5.7 各专业公司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所承接施工任务的项目部的管理,并按要求向公司各有关部门通报其安全和环境管理情况。
6 工作程序
6.1 项目部在接到工程项目后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的总设计工作,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有安全和环境管理的专项内容。
6.2 项目部在本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对其所承揽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危害及环境因素辨识、危险评价工作,并在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本项目工程中的重大危
险及环境因素,制订出相应的管理方案,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具体实施按《危害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危险和环境因素控制程序》、《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管理程序》执行。
6.3 项目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并在每月28日前将本项目工程的安全和环境管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全年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6.4 如果项目部发生各类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按《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处理。
6.5 公司安全监察部定期对各项目部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评。
7 相关文件
QB 552-01-00——《危害危险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程序》
QB 552-03-00——《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QB 552-23-00——《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8 相关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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