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司机和管理人员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自觉性,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和管理人员。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河北省电力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89号 [1991]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5]161号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258-87 国家标准局1987-02-16
4 术语与定义 (无)
5 职责
5.1 最高管理者负责组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并负责交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命。
5.2 交委会主任负责交委会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委员会各成员职责。
5.3 交委会副主任负责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公司车辆的保险、牌证、养路费、报废等各种手续的统一办理,并负责公司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5.4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5 项目部组建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公司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对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6.2 项目部按公司交委会要求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对项目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6.3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依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条例,结合公司情况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a) 交通安全例会制度;
b) 交通安全学习制度;
c) 交通安全统计报表制度;
d) 准驾证管理制度;
e) 雇佣临时驾驶员管理制度;
f) 派车单制度;
g)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h) 机动车辆检验与检查制度;
i) 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及程序;
j) 交通安全先进评比办法、奖励制度;
k) 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上述各项规章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制订并讨论通过,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各相关单位实施。
6.4 各单位根据公司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活动,交通安全活动应建立记录和台帐,记录和台帐填写、保存及处理按《记录管理程序》进行。
6.5 对于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参见《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7 相关文件
QB 552-25-00——《记录控制程序》
QB 552-23-00——《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工作程序6.4条所列a-k项管理制度
8 相关记录
“机械、工器具、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要求建立的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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