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对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活动进行管理评审,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3 引用文件(无)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最高管理者负责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5.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管理评审活动,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体系运行情况。
5.3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准备管理评审所需资料,负责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的组织和报告工作。
5.4 公司标准部参与体系管理评审活动。
5.5 公司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管理评审活动。
5.6 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提供与本单位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并负责落实评审提出的整改措施。
6 工作程序
6.1 管理评审频次。
6.1.1 管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6.1.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适时增加频次:
a) 本公司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b) 社会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的经营方针、方向和生存时;
c)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事故或相关方提出重大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投诉时。
6.2 评审准备
6.2.1 制定评审计划
根据最高管理者提出的要求,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安全监察部拟制管理评审计划,确定评审时间、参加评审的部门和人员。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安全监察部于评审两周前分发通知参加评审的部门和人员。
6.2.2 准备评审资料
安全监察部组织有关部门搜集、准备评审资料,并由管理者代表向最高管理者提供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评审资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 本部门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b) 对相关文件的执行计划、措施及执行记录或报告;
c) 相关方要求的信息反馈单、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记录;
d) 内部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及改进措施的执行、验证记录或报告;
e) 本部门对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计划、目标、指标情况的自我评价,包括成绩、问题、改进措施、目标;
f) 本部门实现改进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绩效的关键环节、风险和范围,资源方面有何困难、所需帮助等。
6.3 管理评审的内容:
a) 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贯彻实施的情况及其适宜性;
b) 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c) 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组织结构的配置和调整;
d) 相关方所关心的问题;
e) 根据需要可以对其中的单项内容进行评审。
6.4 召开评审会议
最高管理者主持召开评审会议,由安全监察部记录评审会议结果填写“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制评审报告。
6.5 批发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报最高管理者审核、批准后分发参加评审的部门及人员。
6.6 各有关部门接到评审报告后,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整改措施,根据需要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规定修改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6.7 安全监察部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对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8 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由公司标准部保存并归档,保存期5年。
7 相关文件
QB 552-07-00——《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QB 552-24-00——《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报告》
8 相关记录
“管理评审记录”(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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