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验证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规定的活动是否正确的实施和维护;是否符合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标准的要求;是否有效地满足公司的方针的目标;以确保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对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活动。
3 引用文件(无)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管理者代表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审核组长聘任及审核计划和审核小组成员名单的批准工作。
5.2 审核组长负责:
a) 向管理者代表提供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b) 确定审核范围,编制审核计划;
c) 组织审核组成员编制审核检查表;
d) 按审核计划和审核检查表组织实施审核工作;
e) 主持首未次会议和审核组会议,负责对受审方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作出评价;
f) 组织编写内审报告;
g) 负责审核跟踪。
5.3 审核员负责:
a) 服从审核组长的指导,支持审核组长开展工作;
b) 全过程参加现场审核时召开的会议(如:审核组会议,首未次会议);
c) 在审核组长的指导下编制工作文件(如:审核检查表、不符合报告、签到表等);
d) 完成审核组分工范围内的现场审核任务,收集客观证据,记录观察结果;
e) 将个人的审核发现形成书面文件;
f) 协调审核,编写审核报告。
5.4 受审核单位负责为审核小组提供各类文字性资料和各种方便;
6 工作程序
6.1 内审员的资格与聘任
6.1.1 内审员的资格要求:
a) 接受培训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b) 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c) 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沟通、综合评价、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d) 坚持立场,客观公正。
6.1.2 内审员的聘任
内审员需经管理者代表正式批准聘用,一次聘任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由公司重新考核后聘用。
6.2 审核计划的编制
6.2.1 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编制“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后发至有关单位,必要时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可追加审核次数。
6.2.2 年度审核计划的内容:
a) 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 审核的时间;
c) 审核的频次(可根据需要安排);
d) 审核的方法。
6.3 审核准备
6.3.1 每次审核前,由审核组长编制“审核工作计划”,其主要内容:
a) 审核目的;
b) 审核范围;
c) 审核的依据;
d) 审核组成员及分工;
e) 审核日程安排。
6.3.2 “审核工作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审核小组于审核前7天编号发至受审单位。
6.3.3 受审核单位收到“审核工作计划”后,如果对审核的日程安排有异议,可在接到“审核工作计划”的2日内与审核小组联系,通过协调另行安排,协商后仍不能一致时,由审核小组汇报管理者代表予以解决。
6.3.4 审核组长组织审核员学习有关文件,编制审核检查表,并准备好审核工作记录及审核所依据的资料。
6.3.5 审核前受审核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研究确定陪同人员及所需要的资源等。
6.4 审核实施
6.4.1 审核组长组织召开审核的首次会议,安排本次审核。首次会议内容包括:
a) 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 介绍审核组成员与陪同人员见面,建立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联系;
c) 确认审核中各次会议的时间,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
6.4.2 审核员使用编制好的审核检查表进行审核检查,收集证据(包括不符合、符合证据),并将审核情况记入审核检查表。
6.4.3 当现场发现问题时,应让现场的工作人员或陪同人员确认,发现的问题应尽早给予口头反馈,以利于纠正。如发现问题,不在检查表内容范围,应追加检查
表内容,予以记录。
6.4.4 审核的目的是寻找符合或不符合适用的标准、法规及文件的客观证据,审核员不应在任何发现的问题中加入个人的主观见解。
6.4.5 审核完成后,审核员向受审核单位对所发现的问题作一次口头通知,对这些问题将发布不符合项报告或观察项汇总表。
6.4.6 对不符合标准、法律、法规和体系文件的问题下发“OHS&EMS不符合通知单”,对可能发展为不符合项,但尚未构成不符合的问题下发“观察项汇总表”。
6.4.7 按审核工作计划召开末次会议,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单位参加,审核组长主持召开,宣读所发现问题。
6.5 审核报告:
6.5.1 审核组长组织编写“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内容为:
a) 审核目的、范围;
b) 审核依据及审核组成员;
c) 审核综述;
d) 不符合项分析。
6.5.2 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审核小组在审核后5日内编号发放。
6.5.3 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
a) 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公司有关领导。
b) 受审核单位。
c) 不符合项涉及的相关单位。
6.6 不符合项的纠正:
6.6.1 对每一份报告单,由审核员填写“不符合事实陈述”,规定期限并下发,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
6.6.2 责任单位要对不符合项进行研究,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实施。
6.6.3 责任单位完成纠正措施后,经实施人确认签字后,将通知单交回审核小组。
6.7 不符合项的验证:
6.7.1 验证人员在检查纠正措施实施有效后,在报告单的“验证”栏中记录验证情况并签字。
6.7.2 在下次按计划对单位进行审核时,审核员要跟踪检查此纠正措施是否依然有效,如不再有效则应发一张新的通知单,在表中注明原来发现的问题。
6.7.3 责任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纠正工作,应报告审核小组,经调查属实后,由审核小组落实考核,必要时应向管理者代表报告,以协调解决。
6.8 内审中形成的记录,由审核组长整理移交公司标准部,安全监察部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妥善保管。
7 相关文件
QB 552-25-00——《记录控制程序》
8 相关记录
“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
“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附表1)
“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检查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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