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的完成,以及管理方案在计划时间内得以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所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及管理方案评审与修订工作。
3 引用文件(无)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最高管理者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批准工作。
5.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组织实施工作。
5.3 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资产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等部门参与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制订工作。
5.4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提出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察。
5.5 项目部负责依据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制订本项目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上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审定后执行。
6 工作程序
6.1 每年年初公司应针对国家和上级安全主管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结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管理程序合上一年度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制订公司本年度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并予以发布。
6.2 项目部依据公司制订并发布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特点以及业主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特殊要求,制订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报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布、实施。
6.3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情况,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危害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制订针对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案,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6.4 公司安全监察部根据各项目部制订的管理方案,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全公司范围内的危害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结果,公司技术及经济状况,相关方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案,报管理者代表审查,并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6.5 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经公司审批并下发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6.6 项目部、专业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对本单位实施的管理方案进行跟踪检查,并将实施情况及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6.7 公司应根据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方要求情况,对公司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属二级单位负责的应同时进行。
6.8 新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应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核、批准和发布,并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
7 相关文件
《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案》
8 相关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