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以下简称<审核规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为OSHMS)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理论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尤其是高风险企业建立和保持OSHMS,以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消除、降低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鉴于此,我国不少煤矿企业相继建立了OSHMS,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又是建立OSHMS的基础和核心工作,现谈谈对煤矿企业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浅显的看法,仅供同行参考。
1煤矿企业的特殊性
煤矿企业绝大多数从事地下煤炭开采作业,与其它作业相比而言,科技含量低,工人素质不高(多为农民轮换工),工作环境差,直接受到井下水灾、火灾、瓦斯事故、煤尘事故、顶板塌落等五大灾害的夙肋是事故多发性行业。所以,煤矿企业业务范围被划定为第一位甲级风险类。
2危容辨识
2.1辨识方法
《审核规范》对危害的定义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戴状态,主要分为行为性原因和状态性原因两大类。危害辨识是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具性质的过程,通俗地讲,危害辨识就是找出所有作业、活动和场所中存在的危害。根据这两个定义的内容,结合煤矿企业的特点参照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或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辨识危害可采用下述方法。
2.1.1按专业不同进行辨识
煤矿企业的生产包括掘进、安装、采煤.运输等四项主要活动一般倩况是按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专业内容规范各顶工作,所以,煤矿企业可按照不同专业包含的所有作业、活动和场所存在的危害进行详细辨识。
2.1.2按活动/工序不同进行辨识
煤矿企业活动细分为:钻眼→割煤→爆破→运输→通风→支护→机电管理等活动,可按照不同活动/工序而归类分析。如将采煤、掘进、安装等作业均涉及到的爆破活动中存在的危害按爆破类辨识出来,这样便于危害的全面辨识。
2.2危害辨识程序
根据煤矿企业特点,各个专业之间有多项交叉活动内容再加上煤矿基层单位技术骨干少,往往采用自上(业务管理部门)而下(基层施工单位)的程序进行危害辨识。即先成立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组,选择从事不同专业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作为成员;然后,由评价组成员协同基层施工单位辨识其存在的危害并进行整理汇总;最后进行风险等级的评定(本文第三部分有述)确定出导致不同级别风险的危害清单,下发到体系各部门,由体系各部门根据所包含的业务工作内容,从中选择列出危害清单。
3风险评价
评定风险等级,需要确定风险值大小。煤矿企业尽管是高风险行业,但工艺并不复杂,评价方法不宜繁杂,应简洁有效,主要围绕各个不同专业和井下潜在五大灾害的特点,采用最实用的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时一定要根据实际倩况,不应只考虑个别特殊性,而把风险级别评价过高哦过低,主要考虑:
(1)对于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可直接作为不可承受的风险进行控制;
(2)能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直接评价为不可承受风险;
(3)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可能导致严重事故,也可判定为不可承受风险;
(4)采用LEC法(L——伤害/风险发生的可能性,E——作业人员暴露于风险中的频次,C——伤害/风险发生的后果)用于评价人身伤害的风险大小。这种方法取决于评价人员的经验.不同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因此,需要多人进行评价提高其准确性,这也是第一部分内容提及组成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组的重要原因。
4危宫辨识与风险评价之间的关系
危害辨识是风险评价的基础,风险评价是危害辨识的目的,也是对危害导致的风险级别的判定结果,二者是分不开的。
从危害辨识到风险评价宜采用下列顺序(或按此内容设计出相应记录表单):(1)确定危害名称;(2)判定导致风险性质;(3)风险控制现状;(4)评价风险等级;(5)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
5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的目的是采取措施将风险降至可允许续可接受的程度,风险控制措施原则上应首先考虑消除风险(可行时)如不能消除风险,则降低风险,即降低伤害职损坏发生的概率哦潜在的严重程度;如前两种措施均不能实现,最终考虑采用劳动防护用品或设施。总之,要依据不同的风险级别分别进行控制:
(1)对一般性风险,即可接受的风险,应通过执行运行控制程序哦规定全面控制;
(2)对不可接受的风险,通过制定目标、管理方案并付诸实施来控制;
(3)对于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通过制定适宜的应急预案予以控制;
(4)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以保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上述控制均需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内容倍训,使其掌握相关知识来有效控制所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