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OSH管理手册的原则
2007-12-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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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遵循指令性、目的性、符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可行性、先进性、可查性等项原则。
1.指令性原则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由用人单位最高管理者批准签发并正式发布。手册中的各项规定是用人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最高管理者)都必须遵守执行的用人单位内部法规,它能够防止人为的随意性,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因此,手册的各项规定内容应具指令性,措词应严谨,表达要明确,严格限制使用“应该”、“必须”、“可以”、“允许”等词汇。
2.目的性原则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围绕明确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对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所要开展的各项活动作出规定。这些活动的重点是掌握现存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适时地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并提供必要的依据。
3.符合性原则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符合政府和其他第三方发布的有关各项法规、条令、标准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同时还应适合其他的环境条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具有环境适应性。
4.系统性原则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所阐述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具有整体性和层次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就生产全过程中各阶段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的因素进行控制并作出规定。手册所阐述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当结构合理、接15明确、层次清楚、各项活动有序而且连续。手册应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规定的体系要素的要求,对形成和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危险的所有活动,系统地规定控制方法和要求。要从整体的观点出发,对形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进行阐述,作出明确规定。要突出重点,着重叙述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控制程序,内容可包括:目的、内容、要求、责任和参与的部门、原则性的方法、手段、步骤、协调和衔接方式等。
5.协调性原则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各项规定之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与用人单位其他职业健康安全文件之间,必须协调一致。首先,手册中的各项规定之间要协调;其次,手册与用人单位其他文件(管理程序、标准、制度)之间要协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用人单位管理的一个环节,手册又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他文件都是手册的细化和展开,这就要求它们必须相互协调,无论是在手册编写阶段,还是在体系运行阶段,都应该及时记录、处理手册中的规定与目前管理标准不一致的部分。
6.可行性原则
手册中的规定,应从用人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能够做到或者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某些规定和要素,尽管内容先进,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实施条件,可以暂不列入手册。但有两点必须注意:
①在法规、标准和合同中已规定必须执行的要素必须列入;
②绝不能因原有的管理基础薄弱、员工素质不高,就可以用可行性原则为借口,提出保留或保持一些落后的要求,把手册的水平降低。
7.先进性原则
手册的各项规定,应当在总结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技术和方法,加以科学化、规范化,纳入手册。
8.可检查性原则
可检查性是指手册的各项规定不但要明确,而且要有以定量为主的考核要求,便于实施监督和审核。例如,对职业健康安全控制活动而言,至少应规定:目的、适应范围、控制方法、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控制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这样编制出来的手册有可检查性,也只有可检查与可考核的手册,方能真正认真实施。手册内容要简练,重点要突出。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内容既要有系统性,又要避免面面俱到、冗长重复。它不可能像具体工作标准或管理制度那样详尽,对各要素内容、要素间的关系和控制程序只需概括地作出原则规定。在描述时,要求文字准确、语言精练、结构严谨,还要通俗易懂,以便用人单位内全体员工能理解和掌握。概括起来就是:
系统阐述,突出重点:
层次清楚,协调统一:
整体优化,切实可行。
OHSMS管理手册在深度和广度上可以不同,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及人员素质,以适应实际需要。对于中、小型用人单位,可将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合成一套文件,但多数为了便于管理仍把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