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验证铜板带厂现行OHS管理体系是否符合体系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评价确保OHS管理体系持续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为持续改进以及为管理评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OHS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3. 职责
3.1生产安保科负责内部审核的组织实施。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年度审核计划和内部审核报告,任命审核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内部审核工作。
3.3 审核组长负责编制内审计划,组建审核组实施内审,并编写内部审核报告。
3.4 审核员应配合审核组长工作,按照分工编写检查表,实施审核,并跟踪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3.5 受审核部门应积极配合审核员的工作,提供审核过程所需的资源,针对提出的不符合项制定并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4. 工作程序
4.1 审核计划的编制
4.1.1生产安保科每年定期编制内审年度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其间隔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追加审核。特殊情况指:组织机构变动、法律法规变化、新技术采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最高管理者认为必要时。
4.1.2审核实施计划的编制
每次内审由审核组长编制实施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实施。内容包括:
a. 审核的目的、依据、范围.
b. 审核时间和日程安排.
c. 受审核的部门及内审员审核分工等.
4.2审核前的准备
4.2.1成立审核组
a.生产安保科负责内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b.管理者代表任命审核组长,审核组长组织审核组。内审员根据审核计划编制内审检查表,明确审核方式、审核内容等准备审核。
4.2.2对内审员的要求
审核员应经过培训具备内审员资格,同时应具备审核能力、独立工作和组织交
流能力,并且审核员不能审核自己的工作。
4.2.3 审核计划批准后,由生产安保科将审核计划及审核通知送达管理者代表、受审核部门和审核员,受审核部门要通知本部门所有与OHS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人员做好接受审核的准备。被审部门对审核计划若有异议时,及时通知审核组。
4.3审核的实施
4.3.1首次会议
4.3.1.1审核组长负责组织首次会议,通知召集有关人员、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4.3.1.2审核组长主持会议,向受审核部门介绍审核组成员,确认审核计划,说明本次审核的目的、范围、审核依据、审核采用的方法和程序,并确认配合人员、日程安排、人员分工、中间或未次会议的时间及参加人等。
4.3.1.3现场审核
a. 按照审核计划,依据内审检查表实施审核。
b. 收集客观证据,并予以记录。
c. 记录现场审核结果以便需要时查阅。
d. 现场发现问题,应开不符合项报告并请受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e. 对于虽未构成不符合项,但有潜在的不符合隐患,应提醒注意,审核员可作为“观察项”向受审方提出。
f. 末次会议前审核组长召集审核员会议,对观察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OHS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4.3.2 末次会议
4.3.2.1审核组长应按计划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审核员全体成员及受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者代表。
4.3.2.2 审核组长介绍审核总体情况,宣布审核结论,向受审方提交不符合报告,提出采取改进和纠正预防措施及跟踪验证的要求。
4.4 编写审核报告
4.4.1审核组长编写审核报告,内容:
4.4.1.1审核目的、范围和依据。
4.4.1.2审核组成员、审核日期及审核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4.4.1.3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及其OHS管理体系概述。
4.4.1.4 审核总结
a. 受审核方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
b. 受审核方OHS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
c. 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不符合项的数量,分布情况、严重程度、不符合项的纠正情况。
4.5 审核报告审批、发放
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由安全环保部十日内发至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4.6 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及跟踪验证
4.6.1受审核部门在接到“不符合报告”十五日内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短期内未能完成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生产安保科,经审批后,按批准时间实施。
4.6.2生产安保科组织内审员对纠正预防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记入“不符合报告”中。
4.6.3纠正实施中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发生争执时,由管理者代表协调或仲裁。
4.7生产安保科负责保留内审记录及有关资料,内审报告需提交总经理作为管理评审的依据和下一次体系审核的材料之一。
5. 相关文件
5.1《协商与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5.2《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
5.3《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5.4《记录管理程序》
6. 记录
6.1《OHS管理体系年度内审计划》
6.2《现场审核检查表》
6.3《不符合项报告》
6.4《不符合项分布表》
6.5《审核报告》
6.6《首/末次内审会议签到表》
6.7《首末次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