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使供方、合同方或承包方增强安全环保意识,防止、避免、减少安全危险和环境影响。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公司所有与外部供方、合同方或承包方及对其有联系的部门。
3.职责
a)采购部负责协同国内供方和国外供方的安全环保管理;
b)维修部负责相关工程施工方的安全环保管理;
c)安全环保办负责废弃物回收方的安全环保管理;
d)行政部负责进驻公司保安人员、清洁人员的安全环保管理;
e)服务部负责对运输供方和装卸方的安全环保管理。
4.术语/定义
供方:为本公司提供原材物料的单位。
承包方: a.建筑工程、厂内设施施工和维修方
b.有害废弃物的处理方
c.运输方、装卸方
d. 保安公司、清洁公司
5.程序
5.1对供方的控制
5.1.1由采购部门分别对供应方实施控制,每年十二月份从所有供方中选出对安全环境有较大影响的供方,加入对安全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供方清单》,具体选择的标准如下:
a)本公司订购量较大;
b)对安全环境影响巨大.
5.1.2对重要供方以传真或信函等方式进行ISO14001/OHSAS18001的宣传。
5.1.3每年十二月份制定下一年度的重要供方评估计划。
5.1.4按照供方评估计划,采购部、研发部、技术部、生产部对供方进行评定,每年年初进行。具体程序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
5.1.5评定时评估供方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则要求被评定方提供改善报告,并将其加入明年评定计划。
5.1.6将评定报告及供方的改善报告归挡。
5.1.7对供方提供货物的包装提出要求,尽量使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化学品的包装需防撒漏。
5.2 对工程施工方的控制
5.2.1 由负责工程的部门对施工方和维修方实施控制,对其资格进行验证。
5.2.2 对施工方和维修方的选择标准如下:
a)具备施工或维修的许可证明;
b)设计方案、材料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c)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环保知识培训。
5.2.3.由负责工程的部门对建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宣传和培训后方可进行施工。
5.2.4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进驻施工队和维修方在工程过程中的环境和安卫活动进行监督,如发现不合格,则要求建筑施工方进行改善,并提出改善意见;
5.3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方的控制
5.3.1安全环保办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方实施控制。
5.3.2选择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方的标准,必须是市环保部门认可。
5.3.3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方的行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控制规程进行;
5.4对化学危险品运输方的控制
5.4.1由采购部、服务部对化学危险品的运输方实施控制。
5.4.2对化学危险品的运输方的选择标准:
a)具有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资格证明;
b)化学危险品运输方的运输车辆有明显的标志;
c)化学危险品运输方的运输人员经过基本消防知识培训;
d)化学危险品运输方在运输过程中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有相应的应急措施。
5.4.3 化学品运输方由供应方来确定时, 要求供应方对运输方进行评定确保运输安全。
5.5在可能的情况下,要求供应方进行ISO14001/OHSAS18001认证。
5.6安全环保办负责废弃物回收方的环保管理,执行《废弃物管理制度》。
5.7安全环保办负责同进驻本公司的工程方、维修方、保洁公司、保安公司和负责长期装卸的公司签定安全环保协议。
6.相关文件
6.1《采购控制程序》
7.记录
7.1《重要供方清单》
上一篇:OHSMS记录的编制与要求
下一篇:健康与安全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