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主动评价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识别应急响应需求,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可能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机关和所属施工项目部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
3.0 职责
3.1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范本,分公司指导并审核项目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2施工项目部综合室/安全室组织编制评审本项目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应急计划和程序。
4.0工作程序
4.1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对象是指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经识别主要是火灾、水灾、台风、爆炸、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油罐倒塌或大规模泄漏、环保设备/设施失效、触电、中暑、食物中毒、山体滑坡、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灼伤、溺水等。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措施是针对控制措施失效情况所采取的补充措施和抢救行动。
4.2识别应急响应需求(包括应急设备需求)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应急响应的需求:
a)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的结果,重点应考虑施工条件困难和恶劣的应急情况,如:场地狭窄、山体滑坡、高空作业、水上作业、露天作业、酷暑、在粉尘和其他有害环境中和施工;
b)法规或其他要求;
c)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经验;
d)类似组织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经验等。
4.3应急计划
4.3.1应急计划是对特定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概括性描述。
4.3.2应急计划的内容可包括以下几方面:
a) 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b)应急期间的负责人;
c)可能的事故性质和后果;
d)防止/消除/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
e) 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如:消防、医院、环保部门等;
f) 报警、联络步骤;
g)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职责和义务;
h)应急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
i) 应急措施等。
4.4应急程序
4.4.1应急程序是为实施应急计划、措施和行动而建立有关的配套程序,如:应急疏散程序、危险原材料应急措施程序、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程序、至关重要的记录和物资、设备的保护程序、与邻居和公众的沟通程序等。
4.4.2应急程序的制定,需视具体的应急措施和行动而定。
4.5应急物资/设备
4.5.1为确保应急物资/设备和应急能力,公司、分公司施工项目部有关部门需在特定的时间间隔内对其进行测试,以保持其持续可操作性。
4.5.2应急设备可包括:
a) 报警系统;
b)应急照明和动力;
c)逃生工具;
d)安全避难所;
e) 危急隔离阀、开关和断流器;
f) 消防设备;
g)急救设备;
h)通讯设备等。
4.6应急计划和程序的测试和评审
4.6.1为确保应急计划和程序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分司、分公司施工项目部有关部门定期对其进行测试(见应急计划),并评估测试的结果。测试的方法包括实际演练、计算机模拟等。
4.6.2工程管理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项目部应定期(总公司/分公司本部每年评审一次、项目部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及工程量完成一半时评审一次)评审应急计划和程序,尤其是在紧急情况发生后,可根据应急情况,评价计划和程序,以便改进计划和程序,提高应急能力。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 记录
6.1应急计划
6.2应急程序
6.3应急计划、程序评审记录
7.0 附录
附录A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附录B项目部专项应急计划应范本
附录C应急计划、程序评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