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工程和服务质量符合规定,并满足顾客、法规、公司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控制。
3.0 职责
3.1 公司
3.1.1总经理
a)批准公司年度施工计划;
b)批准大型设备的购置计划。
3.1.2 总工程师
主导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确定重大施工方案;
批准重大设计变更的申请;
批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组织设计。
3.1.3 工程管理部
a) 审核重大的施工方案;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的申请;
审核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组织设计
协助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负责公司施工生产计划、统计和施工生产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e)负责大型设备和主要材料的采购;
f)依据《机械设备大修管理细则》组织管理设备大修;
g)负责公司设备的管理。
3.2 分公司
3.2.1 经理
批准分公司年度施工计划。
3.2.2 主任工程师
a)批准分公司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b)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3.2.3 生产副经理
3.2.3 工程管理部
a)审核施工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组织设计);
b)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c)负责计划、统计和施工生产的协调;
d)对施工项目部的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2.5 机械材料部
a) 归口管理分公司机械设备。
b) 负责对物资、设备采购供方选择、评价及采购合同签订等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
3.2.6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部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 工作程序流程图
4.2工作程序文字说明
4.2.1 施工准备
4.2.1.1 施工文件
a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情况和顾客要求拟定技术规范、检验标准等技术文件清单并购置;
b施工项目部在顾客处获取施工图纸并组织对图纸进行学习和复核,参加顾客组织的图纸会审,向监理/设计提出图纸中的有关问题并跟踪答复;
c施工项目部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分公司/公司/监理/业主获得批准;施工项目部在编制项目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考虑:
a)项目策划结果、图纸会审技术关键、识别出的重大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可能时应对设计方施加影响。
b)选择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位置、临时道路铺设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
c)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应控制材料的选择、结构的设计及验收等过程具体按《临时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及使用规定》实施。
d)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考虑消除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员工健康安全的要求。如:搅拌站的位置、泥浆池的设置、生活垃圾的排放、施工污水的排放等。
e)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要求。
f)设计劳动组织、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设施等时应与人的能力相适应,并考虑粉尘、噪音、水土流失等对环境的影响。
g)选择施工设备时应考虑安全性能、防护措施、能源的消耗、废气的排放等因素,进场后进行验证。
h)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相应环保措施和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章节。
I)物资采购/服务采购按QP7.4-1《物资采购控制程序》、QP7.4-2《服务采购控制程序》实施。
J)[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进行控制,满足《危险化学品搬运、贮存、使用规定》要求。
4.2.1.2 配置资源
a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组织机构并规定各岗位职责与权限
b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识别并制定人力、机械、材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等资源需求并制定计划;
c分公司/公司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调配资源;批准施工文件;
4.1.3 申请开工
施工准备就绪,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项目部填写《开工报告》申请,报监理/顾客批复。
4.2.2 施工过程
4.2.2.1 计划管理
a[施工计划] 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分公司年度计划,编制本项目年度计划,季、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报分公司生产经营部,分公司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b[施工计划调整] 施工项目部应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完成,当不能如期完成计划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调整计划,确保工程进度。
4.2.2 .2 施工过程控制
A: 技术交底
a) [交底的方式]施工项目部根据人员素质、施工难度等确定采用一次交底或分级交底的方式,应确保施工人员和操作人员明确相关的要求和如何操作;
b) [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工艺、方法、质量和进度要求、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并明确施工的关键过程;
c) [交底记录]填写《技术交底书》。
B:过程检查
[关键、重点工序]应实施“自检、交接检和复检”制度。
C:[典型施工]主要项目的施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项目在初次施工时应进行典型施工,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工序的质量和效率。
D:[对特殊工作人员]应严格控制,按要求持证上岗。
E:施工项目部实行定期专项检查和例行巡查,公司/分公司对施工过程实行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
4.2.2.3 生产提供过程的确认
[定义]当生产提供过程的结果不能由后续的检验加以验证时,对该过程应加以确认,包括仅在产品使用后质量问题才显现的过程。
[内容]焊接、混凝土浇注、予应力张拉等过程需确认。
[人员能力]对于需确认的过程,除按常规进行控制外,还应:
a)规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要求;
规定设备能力和过程鉴定要求;
需要时,要求对过程参数进行连续监视和控制;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必要时再确认。
4.2.24 设计变更控制
[权限]施工项目部收到来自设计方、监理、业主的指定性设计变更文件后,应报告项目总工,有疑问时应与设计方/顾客联系。重大的设计变更应报备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由主任工程师认可。
施工项目部因施工等原因提出变更申请时,需报技术主办审批,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由主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实施]设计变更的实施应以书面文件为依据。
4.2.3 工程交工
4.2.3.1
a) [条件]合同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并自检符合规范要求;
b) [交工资料齐备]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施工、自检和质保资料,按交工/竣工验收要求组卷归档;
4.2.3.2 [交工报告]施工项目部填写《交工报告》申请书,交监理/顾客,并向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
5.0支持性文件
相关施工规范
6.0记录
6.1 开工报告
6.2 交/竣工报告
6.3交底记录
6.4监督检查记录(见QP8.2.3-1)
7.0 附录
附录A 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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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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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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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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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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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
接受人: |
交底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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