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履行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施工和服务中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0 职责
3.1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3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质量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4施工项目部工程室/综合室/安全室负责项目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及地方法规的收集。
3.5各级管理者负责向单位员工及相关方传达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
4.0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
4.1.1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相关的国际公约等。
4.1.2其他要求是指除以上法规之外的其他控制/影响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所有规定和要求,一般包括行业规章、行业标准和政府部门的协定、非法律指南、上级集团的条例、公司的总方针和相关方的合理要求等。
4.2获取的渠道与方法
4.2.1获取上述范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和渠道和方法有:
a)订购报纸、杂志、书藉、电子媒介等;
b)网上查询;
c)与工程建设、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部门建立联系;
d)与图书馆、出版社建立联系;
e)与有关单位交流等。
4.2.2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总承包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相关部门通过以上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并传递到工程管理部。
4.2.3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法律法规数据库”
4.2.4将建立好的“法律法规数据库”放入“广东冠粤路桥网站”,此项工作由党群工作部协助;
4.2.5公司工程管理部建立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只是作为一种信息及资源的共享,不能确保完全覆盖各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
4.2.6公司各有关单位可直接从“法律法规数据库”中查找适用的法律法规,并需识别与各单位有关的而又未在“法律法规数据库”里的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的适用法律、法规清单,并及时更新;
4.3更新:
4.3.1工程管理部定期对““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更新,但更新的支持性资料来源于分公司及项目部,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本单位的法律法规,确保其有效性及适宜性;
4.3.2各有关单位均有义务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供“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变更或其它支持性资料。
4.4分公司、项目部应结合本公司、项目施工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点,确定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何应用于分公司、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对应环境因素清单注明各环境因素所对应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4.5公司在建立、实施和保持整合型管理体系时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加以考虑。
5.0支持性文件
MP4.2-1《文件控制程序》
QP5.5-1《组织结构及管理职责》
6.0 记录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7.0 附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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