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预防措施的实施,消除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针对招标代理活动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潜在不合格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控制。
3.职责
3.1综合部负责预防措施的归口管理,负责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2各部门通过市场调查、质量审核、过程和产品的测量与监控、各种新闻媒介收集、分析有关信息,识别潜在的不合格及其原因,确定并确保实施所需要的预防措施,记录采取措施的结果。
4.工作程序
4.1 各部门都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工作,通过市场调查、质量审核、过程和产品的测量与监控收集、分析信息,识别潜在的不合格及其原因。
4.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任何可能发生的不合格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预防措施要与潜在问题的影响度相适应,并通知办公室。
4.3 办公室负责对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其结果进行验证和评价。
4.4 采取预防措施的结果、评价得出的结论要做好记录,提交管理评审,作为质量体系改进的基础。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有关预防措施结果和评价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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