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建立并维持,用以进行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实施必要的测量控制的程序。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所有接近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分承包方和参观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组织提供还是他人提供的。
组织在设定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时,应确保评估的结果和控制措施的效果被考虑。组织应将其文件化并保持该信息的更新。
组织用于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根据其范围、性质和时限加以界定,以确保该方法是有计划的而不是临时性的;
——提供风险分级,并辨识出可用4.3.3和4.3.4中确定的措施加以消除和控制的风险;
——与运行经验和采用的风险控制能力一致;
——为确定设备要求、确认培训需求和/或建立作业控制;
——对所要求采用的措施实施监督,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注:更详细的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参照OHSAS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