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全面掌握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状况,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及时发现、纠正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纠正及预防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3职责
3.1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
3.2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组织公司每年的春、秋两季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工作,总经理工作部、工会、生产部、物资机械管理部参加。
3.3安全环保监察部有权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进行安全与环境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3.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的环境污染的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监察部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报请有关领导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3.5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每月安全与环境专项自检自查工作,支部书记、项目总工程师、施工副经理、工会主席、专职安全员参与;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部日常性安全与环境巡检工作。
3.6施工队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每日安全与环境巡检工作。
3.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与环境检查的效果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的内容
4.1.1查领导
a) 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环境生产方针;
b) 是否把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
c) 各级安全健康与环境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1.2查管理
查公司各项安全与环境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a)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b)查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各种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健全;查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c) 查分包队伍管理情况;
d) 查上级下发的安全与环境文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情况;
e) 查各种机械设备、工器具试验、维修、保养情况;
f) 查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及使用情况;
g) 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h) 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i) 查“两措费”执行情况;
j) 查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培训情况。
4.1.3查隐患
a) 查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和环境危害因素;
b) 查违章违纪;
c) 查安全设施配备及安全标志的设置;
d) 查机械设备、工器具有无超载、带病运行情况;
e) 查文明施工生产情况。
4.1.4查反事故措施
a) 编制的各项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详细,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b) 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形成闭环管理。
4.2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的方式及周期
4.2.1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定期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a) 日常性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是普遍的、全员性的安全检查活动,以班组为主。检查范围包括班前班后的岗位检查、文明施工责任区检查,以及作业环境、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材料堆放等工作。
b) 公司级春、秋季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应制定并下发检查方案,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文件及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检查;所属工程项目部(分厂)每月应结合生产实际,自行编制《安全检查表》开展检查。
c) 阶段性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是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各个不同阶段的特点所进行的安全检查。
d) 专业性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是针对某一个专业或专业设施进行的专门检查。如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施工用电、持证上岗、分包单位等安全检查。
e) 季节性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是根据不同季节施工的特点开展的检查。如安全防火、防暑降温、防汛度汛、防寒防冻检查。
4.2.2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周期: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工程项目部(分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班组实行每日进行巡查。
4.3总结与报告
4.3.1公司级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由各参检部门提供检查资料、数据,由安全环保监察部门整理下发检查通报。
4.3.2各单位自行组织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应将检查总结报送安全环保监察部。
4.3.3专业性、季节性单项检查,由组织部门印发检查通报。
4.4隐患整改
4.4.1公司级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由安全环保监察部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不符合通知书”,送达受检单位限期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不符合通知书”应由受检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按时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纠正反馈单(回执)”,请求复查。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
4.4.2针对项目部(分厂)每月专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由专职安全员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不符合通知书”,送达施工队(生产车间)限期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不符合通知书”应由受检单位的施工队长(生产车间主任)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按时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纠正反馈单(回执)”,请求复查。
4.4.3所属各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专项自检自查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项目部日常性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要填写“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4.4安全环保监察部对重大的或涉及到全局的问题应上报公司主管领导,请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5相关文件
5.1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文明施工违章处罚标准
5.2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6记录表格
6.1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不符合通知书 TJ-063
6.2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纠正反馈单 TJ-064
6.3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下一篇:安全设施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