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保证员工健康及女工权益,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劳动(工作)中,员工健康和女工保护的管理。
3职责
3.1各级工会负责对员工安全健康和女工保护工作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员工安全健康和女工保护的实施工作。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员工职业病的管理工作。
3.4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及公司的保安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员工健康检查
4.1.1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在岗职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1.2体检范围: 全体在岗职工。
4.1.3具体时间依实际情况而定。
4.1.4体检地点: 以体检前通知为准。
4.1.5体检项目:按岗位要求进行。女工特殊检查项目:乳腺、腹部B超、妇科常规检查。
4.1.6体检费用支付: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支付。
4.1.7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在体检前与组织部门联系,另行安排。
4.1.8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通知本人。
4.2员工健康管理
4.2.1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体检的档案和保管相应的资料。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换岗。
4.2.2公司员工的劳动时间按公司《集体合同》中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执行。
4.2.3施工现场遇到恶劣气候(风力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施工现场临边应及时设置符合标准的防护栏,作业现场料具要码放整齐,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需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和工会负责监督。
4.2.4各单位、部门根据不同季节对在岗职工发放保健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按公司《安全防护装备管理程序》执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要通风良好,并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4.2.5总经理工作部及各分公司、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负责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饮食卫生管理程序》执行,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2.6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安全环保监察部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使劳动者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工作。
4.2.7人力资源部建立职业病员工台帐,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2.8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组织的一切体育、文化娱乐性活动,总经理工
作部及相关部门应保证员工的健康及安全,必要时应制定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
4.2.9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公司所
有员工了解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要求。
4.3女工保护
4.3.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严禁女职工从事第IV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工作)。
4.3.2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给予女职工产假和哺乳假。
4.3.3女职工经期不得在—5℃以下或高温状态下工作。
4.3.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孕期应给予产前检查的时间,对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应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4.3.5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
4.4工会不定期对各单位员工健康和女工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出现问题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4.5 对于出现的紧急情况具体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5相关文件
5.1安全防护装备管理程序
5.2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5.3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6记录表格
6.1员工体检记录表
6.2职业病患者安置记录
6.3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和女工保护执行情况的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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