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根据环境方针制定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现对污染的预防和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开发区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3. 参考文件
无
4. 定义及术语
4.1环境目标
组织依据其环境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
4.2环境指标
由环境目标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
5. 职责
(1)ISO14000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环境目标指标方案,环境目标指标方案由管理者代表审核,管委会主任批准实施;
(2)各部门制订环境管理方案,ISO14000工作小组汇总。
(3)ISO14000工作组对环境目标指标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 管理内容
6.1 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要求
开发区环境方针是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的框架,目标指标的制订要与方针的承诺一致;
应考虑开发区的重要环境因素,针对急需改善的环境因素制订改善目标;
应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选方案,采用最经济可行的方案;
应考虑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改善开发区和管委会的形象,增加招商吸引力;
应考虑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结合”十一五”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国家近期环保工作重点等;
应考虑环境评审结果;
环境目标指标应尽可能地量化考核;
环境目标指标应形成文件。
6.2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
每年管理评审前,由ISO14000工作组向各部门征询意见,各部门将本部门与环境管理相关的目标指标报送ISO14000工作组。
ISO14000工作组将各部门的提议汇总,形成目标指标提案,上报管理评审会议,由最高层管理者决定。
ISO14000工作组根据管理评审的决议,制订新的目标指标,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生效。
6.3 管理方案的要求
ISO14000工作组将环境目标指标发放到相关责任部门,环境目标指标的责任部门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经部门领导确认后送ISO14000工作小组。
制订环境管理方案时应考虑:
环境管理方案应明确实现的环境目标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
环境管理方案要写明完成的时间和进度;
环境管理方案要有具体的技术措施,并且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环境管理方案要说明所需资源的要求。
6.4 环境管理方案的审批和实施
ISO14000工作小组将各部门的管理方案汇总,报经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核,管委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6.5检查
各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责任部门每季度对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回顾,形成本部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汇总报告,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交ISO14000工作组。
ISO14000工作组每半年根据各部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执行情况的汇总报告汇总形成管委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总体情况报告,将结 果向环境管理者代表报告。必要时环境管理体系工作小组要对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准确,反映客观实际情况。
每年年底,由ISO14000工作小组对全年的目标指标总结后形成报告以供管理评审。
6.6环境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修订
当日常检查时发现虽然按照管理方案实施但仍不能实现环境目标指标时,ISO14000工作组组织环境管理方案的责任部门对方案评审,需要时,进行方案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方案需经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如需修改目标指标,则要由最高管理者批准。
环境管理方案应随体系所涉及的职能部门环境活动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当环境目标和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时,环境管理方案应及时地修订;
管理评审或内部审核发现环境管理方案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对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修改。
7.相关文件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METDZ/EMP-02)
环境信息交流程序( METDZ/EMP-05)
文件管理程序( METDZ/EMP-06)
8.记录
年度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列表 ER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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