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二、事件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三、相关方
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四、不符合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五、职业健康安全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条件和因素。
六、绩效
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
注1: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注2:“绩效”也可称为“业绩”。
七、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八、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在可容忍的全过程。
九、安全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十、可容许风险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的程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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