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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2010-10-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目的

  针对危险源、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进行全面有效控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使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趋于完善、有效、充分和适宜,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过程控制。

  3基本职责

  3.1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配置所需资源,审批公司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标准。

  3.2总经办经理,组织实施职业健康法规和职业健康作业性文件,检查考核各部门职业健康管理执行情况。

  3.3工程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及发放.

  3.3部门主管组织下属认真执行职业健康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培训和教育员工形成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意识。

  3.4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劳动保护安全操作规程,依法实施安全施工作业。

  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4.1发放劳保用品的原则

  4.1.1.供给职工的个人劳保用品,是专门为了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性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4.1.2劳保安全用品的发放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特殊需求,主管部门审批。

  4.1.3职工岗位发生变化,劳保标准按新岗位标准发放。已按原标准为发放的,须按标准进行调整。

  4.1.4职工因个人因素休假或因生产因素停产放假,超过半个月减半发放;超过三周免发放。

  4.2劳保用品的种类

  4.4.1防寒:棉大衣、棉上衣、棉胶鞋或棉绝缘鞋(视岗位安全防护要求而定)。

  4.2.2防雨:雨衣、雨鞋(视岗位安全防护要求而定)。

  4.2.3一般防护用品:工作服、帆布手套、绝缘鞋、劳保皮鞋、防尘口罩、防毒口罩、普通口罩、耳塞、护目镜、安全帽、防酸碱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视岗位安全防护要求而定)。

  4.3劳保用品的管理

  4.3.1劳保用品实行公司、部门两级管理。凡需扩大发放范围或改变发放标准,经主管人员审批;凡属职工标准内的劳保用品的发放或更换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同时负责监督本部门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4.3.2劳保用品的领用,由部门主管开据领料单,公司主管人员签字批准后领取。

  4.3.3劳保用品丢失不补,责任者自行解决。

  4.3.4职工调出公司,全部防护用品退交公司,经主管人员核对清帐,确认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3.5职工在岗必须按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违章者依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4劳保用品的选购

  4.4.1劳保用品国家实行定点经营,供应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A.持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B.熟悉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和有关发放标准及有关规定。

  C.经销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劳动保护用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安全鉴定证》,对暂时还无国家标准的产品,必须有厂家的检验合格证。

  D.熟悉劳动保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介绍商品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4.2采购人员据上述标准选择供方,且将供方有关证件复印件产品样品交公司主管人员审检留存。

  4.4.3采购人员须对供方所供劳保用品进行认真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坚决拒收。若因采购人员失职,劳保用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对操作人员的伤害,对责任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4.5危害/危险因素控制

  危害/危险因素范围:喷涂PU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汽沫、异味,机械伤害,高空作业等。

  4.6人员健康检查

  4.6.1职业健康检查目的

  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检索和发现职业病危害易感人群,即使发现健康损害,以利于及时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为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危害治理效果评价和卫生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和证据。

  4.6.2职业健康检查种类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必须到取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a.上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对象是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其目的在于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劳动者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

  b.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象为在岗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检查项目及周期参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年实际生产时间进行确定。

  c.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对象为调离或脱离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并准备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目的在于了解劳动者离岗时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确认无职业危害疾病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

  d.应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损害分急性和亚急性,当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有些人有明显症状,有些人当时症状不明显,而过一段时间才出现症状,因此这部分人员需要及时到医院进行观察或治疗。应急职业健康体检对象为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现场工作的、直接或间接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或者参与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劳动者。

  4.6.3总经办根据疾控中心的检查报告,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4.6.4总经办应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附表:支持性文件:《员工体检档案》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总经办提出并起草

  本文件由总经办组织实施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