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辨识及评价铜板带厂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确定出不可承受风险及重大风险,从而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铜板带厂各单位、部门业务范围内活动、产品及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 职责
3.1厂长:批准重大风险控制计划。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铜板带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组织领导工作,提交厂长讨论重大风险控制计划。
3.3生产安保科:具体负责铜板带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确定重大风险,并提出控制计划,对重大风险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4自动化室:负责重大风险治理项目的立项管理。
3.5经营科:负责重大风险治理所需费用的支付,确保专款专用。
3.6各车间、科室: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工作,并填写相关表格。同时,将危险源辨识、风险控制工作结果报生产安保科。
4. 工作程序
4.1划分作业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就是编制一份业务活动表,其内容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包括相关方)和作业程序等,并收集有关信息。一个单位通常有多种作业活动。对作业活动划分总的要求是:所划分出的每种作业活动既不能太复杂,如包括多达几十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也不能太简单,如仅由一二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构成。划分作业活动应以能充分、准确、清楚辨识危险因素为宜。一般要求以车间为单位进行作业活动划分。
一般情况下,可按如下方法划分作业活动:
a.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
b.按地理区域划分;
c.按装置划分;
d.按作业任务划分;
e.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4.2 收集作业活动信息
收集作业活动信息可采用询问和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利用安全检查表等方式。作业活动信息包括:
a.任务:实施的地点,持续时间,人员,实施频率等;
b.设备: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工具及其使用说明;
c.物资:用到或遇到的物质及其物理形态(烟气、蒸汽、液体、粉末、固体)和化学性质等有关资料;
d.现场控制方法: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作业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员工的能力及已接受的相关培训,现场安全控制设施;
e.手工操作:可能要手工搬运的物料的尺寸、形状、重量、表面特征,要用手移动物料的距离和高度;
f.数据:作业活动及作业环境监测数据;
g.事故:与该工作活动有关的事故经历;
h.现场工作环境(条件):空间、高度、温度、湿度、粉尘、噪声、毒物、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等情况。
4.3 危险因素识别
4.3.1 危险分类
参照GB/T13816-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将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大类共37种:
a.物理性危险因素;
b.化学性危险因素;
c.生物性危险因素;
d.心理、生理性危险因素;
e.行为性危险因素;
f.其他危险因素。
4.3.2 危险源辨识应覆盖以下情况: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物的不安全状态;
c、不良的作业环境;
d、管理上的缺陷。
4.3.3 参照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13大类55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分为4大类61种。
4.3.4参照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分为7种,即: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和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有害因素;
4.3.5 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或后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a.导致的直接的伤害事故,参照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事故类别分类,可以分为20类。
b.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事故,参照《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的职业病分类进行描述,具体分为10大类115种。
4.3.6 识别危险因素时应考虑:
4.3.6.1 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a.正常:是指大多数情况下经常处于的状态;
b.异常:是指定期的可预见出现的非正常的情况;
c.紧急:是指不定期出现,不可预见或预见但发生频率极低的情况。
4.3.6.2 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a.过去时:以往发生的,已经造成职业健康安全危险的因素;
b.现在时:现在存在的正在产生的危险的因素;
c.将来时:将来可能发生的潜在的危险因素。
4.4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分析危险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的大小。定性评价主要采用直接判定法,定量评价主要采取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简称LEC法)。
4.4.1 直接判定法
根据人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对生产工艺、设备、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评价,采用是非判断以确定不可承受的风险。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采用直接判定法,其他采用LEC法进行评价,两者只能选其一。
a.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b.相关方合理抱怨和要求;
c.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
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4.4.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是一种定量评价方法。LEC法是采用与系统危险性(D)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 D﹦L?E?C
4.4.3 危险源的分级
根据危险因素诱发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公司将危险源划分为四级进行管理。 采用LEC法评价危险因素时,对于五、四、三、二、一级危险源,对应危险性的分值(D)分别为≥320;160~320;70~160;20~70;20以下。
4.5 确定重大风险或不可接受风险
4.5.1 依据评价的结果,危险源级别在三级以上为不可承受风险;风险级别为四级以上的属于极其危险和高度危险的,即重大风险。
4.5.2 各单位、部门进行危害辨识时,负责填写以下表格:
a、《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基础调查表》(表一);
b、《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结果汇总表》(表二);
c、各单位、部门将表二报生产安保科。生产安保科负责汇总完成铜板带厂的辩识结果,并填写《不可容许风险及其控制计划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6 风险控制策划
4.6.1 对于评价出的非重大风险,各车间、科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降低其风险等级,使其最终变成可接受风险。
4.6.2 对于重大风险,生产安保科填写《重大风险及其控制计划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到各车间、科室,各车间、科室负责对本单位重大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重大风险要制定并实施运行控制程序和编制应事故急救与救援预案,经生产安保科审核后,由本单位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组织实施。
4.6.3生产安保科对各单位辨识的重大风险进行监督
4.6.4 铜板带厂应按照上述程序,依据当时的内、外部条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危险辩识、评价工作,以指导风险的有效控制。
4.6.5 风险控制计划
对风险控制主要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的组合。
a、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b、制定完善的运行控制和操作规程;
c、加强培训与教育;
d、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
e、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4.7 危险辩识与危险评价工作的更新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铜板带厂应重新进行危险辩识与危险评价工作;
4.7.1 当法律、法规更新时;
4.7.2 当铜板带厂生产活动内容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4.7.3 当危险辩识与危险评价知识或方法有所进步认为必要时;
4.7.4 当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
4.7.5 当有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