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施工生产过程中对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管理,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积极有效的利用建筑垃圾,降低材料消耗,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2. 指标
2.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断砖、半截砖利用率80%。
2.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落地灰过筛后利用率85%。
2.3无法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必须100%的委托有资质的运输队伍,送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定地点倾倒。
3. 措施
3.1施工现场设两个垃圾池:一个用于有毒有害的;另一个用于无毒无害的,并做好标识。
3.2施工现场要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防止出现现场建筑垃圾过多的情况发生。
3.3个施工单位应根据分部项工程进度有针对性的对操作班组定期检查,随做随清,无毒无害建筑垃圾利用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4施工方现场材料管理人员是建筑垃圾堆放、运输、倾倒的责任人,负责建筑垃圾分类有效利用,联系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及送政府环保部门指定倾倒点。
3.5现场管理部门至少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建筑垃圾控制情况的监督、指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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