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针对性。
每一个程序文件都应针对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包含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中一个逻辑上相对独立的内容。这一内容可以是管理体系中的一个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可是体系要素中的一个活动,也可是几个体系要素中具有相关要求的一组活动。
(2)具有可操作性。
程序文件是组织有效实施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组管理文件,程序文件规定了实施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实施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实施的步骤、方法和要求。按程序文件实施就是结合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使标准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
(3)具有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
实施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有效性的检验,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评价是否改进了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控制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等。只有在不断地评比中才能完善体系,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绩效,并使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地改进,因此程序文件中要体现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需要时应附以相应的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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