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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2011-07-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目的

  在岗员工全部持证上岗,对在岗员工进一步规范管理。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单位在岗员工。

  3.控制过程

  3.1发放

  3.1.1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我公司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3.1.2安全作业证发给转岗、或学徒期满经过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3.1.3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2考核内容和办法

  3.2.1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3.2.1.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3.2.1.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3.2.2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安全部门核发。

  3.3使用管理

  3.3.1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2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3.3.3安全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3.3.4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可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