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HSE管理体系的组织、监督者是各级职能部门,在推行HSE管理体系中,落实各级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对于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持续改进的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销售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和《施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出《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编制指南》,以指导各级职能部门落实HSE职责,编制HSE实施计划。本标准规定了职能部门编制HSE实施计划的一般原则,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依据本指南编制的部门HSE实施计划可以独立成篇,也可以在部门总体工作计划中体现,但要满足Q/SHS0001.1标准、企业HSE规范和本指南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环保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齐 李正钰 李俊荣 何怀明 牟善军 辛平 杨春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编制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属企业和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各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SHS0001.1-200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
Q/SHS0001.2-2001油田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Q/SHS0001.3-2001炼油化工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Q/SHS0001.4-2001销售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Q/SHS0001.5-2001施工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
3 部门概述
叙述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a) 部门名称及隶属关系;
b) 管理职能(包括对专业系统、直管及托管单位的管理职能);
c)机构设置与人员构成;
d) 工作特点描述。
结合HSE管理体系、规范对专业、部门的要求,写出工作特点。如:钻井工程设计HSE要求、油气井修井HSE要求、防井喷措施、海(水)上作业HSE要求;工艺控制指标修订、大机组特护管理、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防腐措施、仪表控制联锁管理要求、外电网停(晃)电的防范措施等。
4 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
根据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和企业的HSE工作目标,编制部门年度HSE职责实施计划,确定部门年度HSE工作任务、目标,通过落实部门HSE职责和每个管理人员的HSE“一岗一责制”,为企业HSE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4.1 承诺和目标
4.1 .1 承诺
职能部门是推进HSE体系的组织者和监督者,应通过落实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和每个管理人员的HSE“一岗一责制”。
4.1.1.1承诺原则
a) 每个管理人员都应进行HSE承诺;
b) 部门负责人应代表部门向分管领导进行承诺;
c) HSE承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4.1.1.2承诺内容
部门HSE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坚持HSE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本专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的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和要求,并落实在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
b) 实现本专业年度HSE目标,不发生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各类事故。
c)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d) 在部门、专业系统、直(托)管单位全面推行HSE管理,并确保专业系统、直管单位HSE目标的实现。
e) 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手段,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防止事故和职业危害。
管理人员HSE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履行HSE“一岗一责制”。
b) 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c) 熟知HSE职责和要求,承担相应的HSE责任。
4.1.2 目标
部门的年度HSE工作目标应根据企业的年度HSE目标,结合本专业职能进行制定.。
a) 制定部门的HSE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b) 制定专业系统的HSE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c) 制定直(托)管单位的HSE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如设备管理部门可制定:设备三率、仪表三率、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检率、检维修及抢修及时到位率、检修质量保证、承包商的管理(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供应商的管理(包括关键设备进厂监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率、HSE设备设施的完好率等。
4.2 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
按照Q/SHS0001.1和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的要求,明确部门的HSE职责,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制定所有管理人员的HSE职责,开展HSE培训,制定考核办法,将HSE业绩与奖惩挂钩。
4.2.1 职责制定
a) 按照企业的HSE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结合专业职能,编制部门HSE职责和管理人员的一岗一责制。
b) 建立部门、专业系统HSE管理制度,制定HSE管理体系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并定期进行考核。
c) 督促直(托)管单位建立并实施HSE管理制度,定期对其执行HSE制度情况、HSE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d) 进行年度HSE工作总结,并向企业或二级单位HSE管理委员会书面报告。
4.2.2 职责考核
各级部门的负责人、全体管理人员都负有HSE责任,无论身处何地、无论负责什么工作,都有责任把HSE工作做好。部门应根据企业HSE考核制度,制定部门、专业系统和直(托)管单位HSE考核细则,通过考核,促进HSE职责的落实。部门和管理人员的HSE职责考核情况要与其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主要考核内容:
a) 部门年度HSE任务完成与目标的实现情况;
b) 部门和管理人员HSE承诺兑现情况;
b) 部门HSE职责和管理人员HSE“一岗一责制”的履行情况;
c) 对专业系统履行HSE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情况;
d) 对直(托)管理单位年度HSE任务完成与目标的实现情况;
e) 对未能履行HSE职责,因管理失误造成事故者的处理情况;
f) 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4.2.3 人力资源
4.2.2.1 能力要求
a) 根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确定各岗位管理人员应有的资格。
b) 管理人员应达到:
——具有HSE意识;
——熟知相应专业的HSE法规、标准、制度和要求;
——清楚本岗位HSE职责和任务;
——在推行HSE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4.2.2.2 培训要求
a) 部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参加企业(或单位)组织的HSE培训。
b) 组织对专业系统的岗位培训时,应有HSE培训考核的内容。
4.2.4 物力资源
职能部门(如计划、财务、设备、基建、供应、技术等部门)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HSE管理体系的推行提供物力资源。
a) 提供符合HSE标准的生产运行设备、设施。
b) 提供生产所需的HSE设备设施。
c) 提供隐患整改所需资金。
d) 提供抢险救灾等应急所需的设备设施。
e) 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职工HSE防护用品。
4.2.5 文件控制
a) 依据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部门HSE管理相关文件的记录、审批、发放、更改和归档管理措施。
b) 建立文件修订制度。在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后,及时修订相关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4.3 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
部门应在所管辖专业和直(托)管单位中,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危害、影响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
4.3.1 风险评价
有关部门要建立风险管理的程序
a)明确项目、过程和作业管理人员是风险评价工作的负责人。
b)对现有装置和设施在常规和非常规的工作环境及操作条件下、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下和生产的全过程中,明确界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价的项目、工程和作业等。
c)结合本专业特点选择合适方式进行风险评价。
d)监督检查风险评价的进行情况。
e)检查风险削减措施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f)总结风险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g)建立项目、工程和作业风险评价及风险削减措施档案。
4.3.2 隐患治理
a) 建立项目、工程和作业的风险评价及削减措施档案。
b) 部门应按隐患治理“四落实”的原则,对企业的隐患治理提供技术或资金支持。
c) 组织对专业系统和直(托)管单位隐患的治理。
d) 对已立项或已实施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4.4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部门应认真选择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对其HSE表现进行评估。
4.4.1 承包商管理
a) 落实各项目、工程和作业承包商的管理人员和责任。
b) 按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要求,根据承包商的HSE表现,选择承包商。
c) 承包商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HSE培训人员,对承包商进行HSE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建立培训档案。
d) 承包商管理人员应在承包商作业的全过程中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e) 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建立可选择承包商档案。
4.4.2 供应商管理
a) 落实部门内对供应商管理的人员和责任。
b) 按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的情况,选择供应商。
c) 供应商管理人员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对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的生产过程应编制检查监督要点,进行有效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记录存档。
4.5 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
新建、改建 、扩建装置(设施)时,要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采用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和试车,确保装置(设施)在运行寿命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a) 根据部门职责,组织或者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评价,未进行预评价不得进行初步设计;
b) 设计部门要落实设计负责人和设计者的HSE责任。设计时应按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环保设计,初步设计的安全环保篇应有HSE相关部门会签批复。设计图纸应有HSE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签章,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有关设计人员的责任;
c)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实行“谁选择谁负责”的原则,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选择人员的责任。
d) 供应部门应落实采购人员的责任。新、改、扩建装置(设施)建设中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采购质量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装置(设施)投产后由于采购质量差引起的事故,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理;
e) 建设主管部门应落实建设施工管理人员责任。新、改、扩建装置(设施)的建设安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管理人员应对安装质量组织检查,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情况应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f) 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项目的试运行程序,组织对装置(设施)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装置(设施)的HSE防范措施、员工培训、规章制度建立等进行审查,并记录存档。
4.6 运行和维修
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运行和维修、施工作业管理程序,并监督实施,保障运行与施工作业正常进行。
a) 组织或者参加新安装和改造设备的开车审查,审查情况应记录存档;
b) 按照法规、标准、规范或制度要求,制定操作、维修检验或腐蚀控制体系,保持运行正常和机械完好。
C)编制开车、操作、维修和停车规程,设置关键运行参数并监督实施;
d) 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要求,落实人员对直接作业进行检查监督;
e) 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f)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4.7 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
部门应对所管辖专业系统发生的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进行研究,组织制订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7.1 变更管理
a) 制定所管辖专业系统技术变更、机械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程序;
b) 对所管辖专业系统技术变更、机械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组织审查确定;
c) 监督变更程序的实施;
d) 组织变更实施后的验收。
4.7.2 应急管理
a) 组织或参加制定应急预案;
b) 落实部门管理人员和所管辖专业系统应急处理的责任;
c) 组织或参加应急预案的检查和演练;
e) 组织或参加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
4.8. 检查和监督
a) 制定所管辖专业系统的检查考核制度;
b) 组织对专业管理情况(如工艺操作指标的执行、设备管理状况等)检查和考核;
c)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项目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要求和整改资金;
d) 组织对整改情况的检查验收。
4.9. 事故处理和预防
a) 制定所管辖专业系统的事故管理程序和处理办法;
b) 组织对所管辖专业系统事故情况调查和分析;
c) 对所管辖专业系统事故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d)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负责考核;
e) 对所管辖专业系统事故进行通报。
4.10. 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
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辖专业、直(托)管单位的HSE管理体系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审。
a) 依据Q/SHS0001.1和Q/SHS0001.2(或3.4.5)的要求,建立部门和个人的HSE业绩考核办法;
b) 在本系统上级、同级及下属意见反馈的基础上,对照本年度的HSE目标,对管理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形成记录并予以保存;
c) 将HSE业绩考核与岗位经济责任制挂钩;
d) 对部门HSE管理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写出年度HSE工作报告。
HSE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l HSE承诺与目标的实现程度;
l 实施计划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l 对HSE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l HSE工作建议与意见。
b)HSE年度总结应有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进行;
c)依据企业HSE管理评审的结论和建议,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完善部门的HSE实施计划,实现动态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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