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是建立和实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在SY/T6276—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中就“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有如下的定义:
客观地获取可验证证据并予以评价及独立、系统地形成文件的过程,以确定: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及其结果是否符合审核准则;
──该体系是否被有效地实施;
──该体系是否适合于实现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方针和目标。
在ISO14001标准中,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定义为:“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一个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系统化并形成文件的验证过程”。这两个体系审核的定义是类似的,都具有独立性,是系统化、文件化和客观的验证过程。“系统化”是指HSE管理体系审核是有计划、有方法和有企业的,也就是遵循一定的程序。这样即使不同的审核组成员或审核类型,审核结果仍可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行为,并具有重复性;“文件化”是审核的基本要求,审核中的工作表格包括审核计划、检查表,不符合报告及其它审核记录,都需文件化以保证其可追溯性;“客观性”是HSE管理体系审核所必须具备的,审核证据必须真实可靠,具有可追溯性,任何审核结论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不能靠主观臆断;“独立性”是指进行HSE管理体系审核的审核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部门或企业之外,也就是说审核应由与被审核对象无直接关系的人员进行。
参见ISO8402重申几个有关体系审核方面的术语:
1.不符合:不满足规定的要求。
“不符合”是对实际运作与规定要求的相符合程度进行评价时得出的结论,指不满足标准体系文件,合同和社会要求的事项。规定的要求是明文规定,必须满足的。
2.可追溯性:
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某实体的历史,应用场所的能力。可以看出,可追溯性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通过“记载的标识”来实现的,而实现可追溯性是一系列精细活动的结果。
3.客观证据:通过观察、测量、试验或其它方法获得的,证明是真实的基于事实的信息。
客观证据是可陈述的、可验证的事实,不含有任何推测猜想成分。
4.审核观察结果:对体系审核过程中所产生的并经客观证据所证实的事实所作的阐述。
审核观察结果是审核工作过程的产物,是依据客观证据经分析、判断得出的结论,也就是编制不符合报告的客观依据。
由于ISO14690标准没有同ISO9000、ISO14000标准一样形成系列,因此也就没有关于审核方面的标准,本章主要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质量安全环保部、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企业HSE评价所编写的《HSE管理体系文件编写指导》(试用本)一书中关于内审部分编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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