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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核员应具备的工作能力

2009-09-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工作能力是指为了胜任所承担的审核工作而必须具备的基本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具备制定计划和审核准备工作的能力

    审核员应能制定审核计划、企业审核、初审文件、编写检查表等等。

    2.具备实施现场审核的能力

    审核员应能主持召开首、末次会议,在现场调查研究寻找客观证据,发现不符合项时能正确编写不符合报告,汇总分析审核中所得到的观察结果并作出恰当的结论以及对受审体系的总体评价。

    3.具有编写审核报告的能力

    审核员应能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内容完整、文字简练的正式审核报告。

    4.具有跟踪和监督的能力

    审核员应能对受审方的纠正措施计划的实施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和验证。如果是认证机构的审核员,还应能在证书有效期内,对受审方的HSE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