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维护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察,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外协队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女工及未成年工保护、职业病防治的控制管理。
2.相关术语
3.职责
3.1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3.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女工及未成年工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3.3 项目经理部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1.1劳动防护用品范围
(1)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安全带:常用安全带、防坠器
(3)安全帽
(4)漏电断路器
(5)电焊护目镜和面罩
(6)防冲击眼护镜
(7)防酸工作服
(8)防噪声护具
(9)防尘口罩
(10)长管面具
(11)绝缘皮鞋
4.1.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提供标准,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经理部或外协队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计划、审批、验收和发放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购买重要劳动防护用品时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4.1.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参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贸委安全[2000]189号执行。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公司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4.1.4 各单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应建立发放登记台帐,由签用人签字领用。
4.2 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4.2.1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害作业。
4.2.2 严禁安排女职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单一的体位工作、和有毒、粉尘、放射性、高低温作业等有害工作。
4.2.3 按照女工“五期”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4.3 劳动保险
4.3.1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3.2 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专项分包时,应监督外协队为员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在分包合同中应对外协员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要求及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4.4 职业病防治
4.4.1 公司综合管理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定期组织自有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保存相应的检查记录。
4.4.2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及人员台帐”,指导、监督外协队按规定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存相应的检查记录。
4.5 公司安全质量部、综合管理部至少每半年应对上述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填写“工作检查记录“。
5.相关文件
5.1 GB/T28001—2001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5.2 2000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3 劳动部1990年第2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5.4《QEO 管理手册》
6.记录
6.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JL-710-01
6.2 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及人员台帐 JL-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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