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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规定

2013-01-11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目的

  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减少因承包商问题而造成对企业的危害。

  二、范围

  为本公司承运货物的运输公司。

  三、职责

  1.责任部门:企业安全部

  2.相关部门:营销部、仓管部

  四、程序

  1.承包商的资格预审、选择:凡承担本公司货物运输的货运公司或个人必须具有: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明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以往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表现;

  ○6经营范围和能力说明;

  ○7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书;

  ○8营运司机、装卸、押运人员上岗证书。

  2.合作前准备:经预审合格的承包商须与本企业签订承运合同,并在承运前派相关人员到本企业参加产品相关知识的培训,以便了解本企业产品的性能和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

  3.作业过程监督:安全主任及仓库管理人员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承包商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予落实的承包商,应取消其承运资格。

  4.表现评价与续用:为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本企业安全部应会同营销部、仓管部、市场部每半年一次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评价结果为"良"以上的才考虑继续合作。

  5.承包商名录:对合格承包商安全部应建立名录,完善承包商档案,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档案由企业安全部负责管理。

  五、附件

  《承包商评审表》AQ-AB-B46           《合格承包商名录》AQ-AB-B47

  《合格承包商定期考核表》AQ-AB-B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