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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2014-10-08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目的

  加强对化学品(含机械油品)的管理,减少能源浪费,避免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伤害,预防发生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生产、使用等管理。

  3、职责

  3.1 物流部采购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和运输商,同时办理化学品的其它相关手续。

  3.2 品控部负责化学品的品质检验工作。

  3.3 对不同品种的化学品,相关部门、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接卸、搬运、储存、使用和日常安全管理。

  3.4 化学品实行“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准负责,谁采购、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4、程序

  4.1 化学品的采购

  4.1.1 物流部采购车间,须选择出具有合法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学品供应商。

  4.1.2 采购化学品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化学品《采购计划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采购车间,采购车间依据公司《采购实施办法》,采购质做价廉的化学品。

  4.1.3 物流部采购应将生产和化验使用的危化品的安全特性(MSDS),收集送交各使用部门,同时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4.2 化学品的运输接卸

  4.2.1 物流部采购,须严格选择符合国家化学品运管法规和具备运输条件的运货商,查验其合法的资质证件,确保运输和接卸安全。

  4.2.2 化学品进厂后接卸前,采购车间通知品控抽样化验,化验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卸贷;若贷物品质出现问题,由采购车间负责协商解决。

  4.2.3 在接卸罐装化学品过程中,罐车须熄火,操作人员应牢固接好防静电接地装置,使用防爆工具和电气,准备好消防器材设施,现场安排人员看护,并认真检查卸管接口和储存罐的液位指示器,预防渗漏和溢罐污染,一旦出现意外,执行本规定4.6条。

  4.2.4 在公开发中心内搬运瓶装、桶装和袋装等化学品的过程中,具体操作人应轻拿轻放,严防碰撞,依照化学品MSDS的安全要求,规范搬运,一旦发生意外,执行本规定4.6条。

  4.2.5 在接卸和搬运化学品过程中,相关人员须正确配载好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4.2.6 化学品接卸完后,采购车间填写《采购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4.3 化学品的储存

  4.3.1 化学品的储存容器、具,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要求, 相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安全检测,同时做好检测记录。

  4.3.2 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须制作消防安全标志牌,严禁各种烟火,如需动用明火作业,应严格遵守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动火安全防护措施。

  4.3.3 各种化学品的储存,须按其不同性质分类产存放,不得随意混放,有明显的标识加以区分,日常注意维护其完好,防止脱落。

  4.3.4 化学品的储存场所,须设在明显位置并配足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其储存环境安全,相关部门,车间应加强日常巡检和安全防护,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4.3.5 化学品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了解分类储存的方法,确保储存安全。

  4.3.6 储存化学品的部门、车间,须依据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参数和生产实际,制定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

  4.4 化学品的使用

  4.4.1 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应制定并落实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照MSDS提示的安全注意事项谨慎操作。

  4.4.2 对具有腐蚀性、毒性、刺激性等有害人体健康的化学品,相关人员在使用前,应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长期从事化学品管理和操作的人员每年应体检1至2次。

  4.4.3 对于有挥发性、刺激性的化学物品,须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使用;化验室化验使用时的化学品应随时加封,并做好现场分类标识。

  4.4.5 化学品使用车间,应将每日使用的化学品,清楚体现在生产记录上并做好交接,发现化学品存在品质和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调查处理。

  4.4.6 公司生产和化验使用的主要化学品。

  4.5 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4.5.1 相关部门、车间,须依据公司、部门制定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检查,规范管理,正确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控制和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发生安全事故,执行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4.5.2 综合部每日须对化学品特别是危化品储存场所进行抽检,发现安全隐患,应责成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下发《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通知书》。

  4.5.3 相关车间领用的瓶装、桶装和袋装等化学品,其保管、发放每班应设专人负责;存放位置固定,日常保管规范,安全标志明显,防护措施到位,并远离生产成品和易燃物品;严防非专用车间使用和随意留在。

  4.5.4 相关部门对涉及化学品操作、使用的员工,应依照公司《安全教育制度》,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使用危化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5.5 罐装化学品接卸完毕后,相关车间须在储罐的接卸口加锁防护。

  4.5.6 化学品为专项生产用品, 严禁擅自外借或挪作它用,若特殊生产和其它情

  况需要时,相关车间需写也书面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安全主管部门批准。

  4.5.7 相关部门、车间安排施工、劳务、保洁等委外作业人员搬运化学品时,须对其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规范其正确佩戴并使用安全防护物品;严禁委外作业人员使用危化品,严防发生人身伤害、环境污染和其它安全事故。

  4.5.8 盛装化学品的容器,不得盛装其它物品,以免发生意外伤害和环境污染。

  4.5.9 进入化学品的容器,不得盛装其它物品,以免发生意外伤害和环境污染。

  4.5.10 乙炔、氧气瓶分开规范存放,且存放环境安全,其上的仪表和安全设施应齐全良好,在气割作业时,须严格执行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盛装氧气、乙炔瓶,无论在作业区还是储存区,都应固定完好。

  4.6 化学品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

  4.6.1 当化学品在公司外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运输商据自己制定的意外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紧急处理,并及时报警。

  4.6.2 在公司内接卸、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具体操作人员按照MSDS的要求进行控制和处理,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和安全主管部门。

  4.6.3 当化学品发生重大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公司《紧急事故应变预案》实施紧急处理。

  5、相关文件

  5.1 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5.2 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3 公司《安全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5.4 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紧急事故应变预案》。

  6、记录

  6.1 公司《采购计划单》、《采购入库单》。

  6.2 公司《化学品品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