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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2015-02-13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目的

  本项目进行安全保证体系内部审核是执行上级的安全管理方针及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提供依据。

  2 职责

  2.1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整理汇编有关资料,自行组织内审并做好协调工作

  2.2 相关人员各自做好安全保证体系各要素所需资料,交安全员或资料员

  2.3 安全员(资料员)负责收集汇编装订成册

  3 程序

  3.1 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审

  内审在工程项目基础阶段完成或占总进度的25%左右,申报第一次内审(以后按审核要求展开例行和特殊审核)。

  3.2 审核人员

  审核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持证,审核人员与被审领域无直接责任关系。

  3.3 审核准备

  3.3.1 项目经理在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一个阶段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评估。

  3.3.2 审核计划

  a.审核目的

  b.审核人员

  c.审核依据

  d.审核日期

  e.审核人员的要素分配

  3.3.3 审核实施

  a.首次会议

  b.审核检查

  c.收集证据

  d.审核观察结果

  e.末次会议

  宣读审核综述,判定安全保证体系是否符合DGJ08-903-2003,施工现场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发现多少个不合格问题

  f.审核报告

  出具不合格报告得到纠正后,由原出具人进行封闭后,内审组长拟写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内容:

  · 该本安全保证体系文件是否符合DGJ08-903-2003规范

  · 危险源辩识、评价、管理方案是否有效

  · 现场使用的法律法规清单符合情况

  · 职能设置同职责条款是否吻合,特殊工种和施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施工机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得到控制

  · 发现的不合格报告,纠正措施是否有效

  · 评价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是否有效、适宜、适合

  · 报公司申请外审

  g. 审核报告发至项目部

  4 记录

  4.1 内审及审核计划

  4.2 审核记录

  4.3 不合格报告

  4.4 纠正措施见证资料

  4.5 内审报告

  4.6 内审员培训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