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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培训有何规定

2008-09-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培训对象为:运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包括:业务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负责根据部颁大纲批拟定全省培训教学计划,选定统一培训教材,拟定全省运管人员统一考试试题和审定从业人员的试试题。

  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发证制度,并负责对县级运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的基本内容应按照交通部统一制定的培训在纲和省公路运输管理确定的培训教材进行培训,对于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持证上岗。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有效期为3年,换证时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考核合格者予以换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