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履职情况
领导履职是指主要负责人,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对领导履职情况的检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内容为各个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方法包括:查看责任制文本,判断检查责任制是否建立;责任制是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责任内容以及考核要求;查看责任制是否健全,即责任制是否覆盖了所有人员:领导层、管理层、员工层;问询有关责任人是否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查阅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配套的考核系统,是否按期考核,有无奖惩措施。
二、安全生产投入
检查标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专款专用,并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查看是否有以下投入: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费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劳动防护用品购置的费用;劳动条件改善的费用;为员工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检查方法:询问主要负责人安全投入的情况;查看安全投入的财务账目或者票据;现场实地查看安全资金投入的使用效果。
三、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检查标准: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并制定具体措施等。
检查方法:检查是否有关于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制度;查看关于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会议记录;查看会议签到记录,判断参加人员是否齐全。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标准: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
检查方法:询问员工,主要负责人是否对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查看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的记录;追踪检查出的问题是否处理。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具体内容见本讲“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源管理”。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
检查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发生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检查方法:听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的汇报,核对事故台账、事故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判断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询问有关人员,了解是否有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等情况。
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检查标准: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应该满足以下条件: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检查方法: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在300人以上的,查证是否有组织机构图;非以上特殊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查证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查证机构中的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询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询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明确在安全方面的职责关系,以核对相关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其他行业应具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见行业检查部分);各工种的操作规程。
检查方法:查是否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是否包含了上述制度(危险行业还要求具有本行业要求的其他规章制度);查看重要岗位是否具有安全操作规程;查看制度和规程是否合理、具体、明确,操作性强;随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清楚规章制度;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必要时可以让其在现场实际操作)。
安全教育
检查内容:按照规定必须按时或者定期进行的安全教育有: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规定24学时,危险行业48学时);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规定24学时,危险行业48学时);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般规定24学时,危险行业48学时),矿山企业新员工上岗培训(一般规定40学时,地下开采8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复审;变换工种教育;转岗、复工教育;实施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教育;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其他培训。
检查方法:查证安全教育台账,检查培训是否完全进行;检查培训是否按照规定学时进行;对于本单位进行的培训,需要查证是否有试卷;抽查试卷成绩是否与台账相符合;随机抽查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操作合格证。
工作环境
检查内容:为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检查中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作环境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噪声、光污染、振动、高温等)的控制消除情况;厂址、作业区的布置是否合理;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通风、采光、防火要求;各种仪器、仪表是否选用合理、灵敏可靠、易于辨识;建筑物的结构强度、耐火等级、通风、照明、防火、防水、防静电等是否合理;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危险物品的储存;作业环境内办公和工作设施、设备布局是否合理。
检查方法:主要采取用到现场查看的检查方法。
防护设备和用品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工作岗位的人员,如电工、锅炉工、司机、化工操作工等,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其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了配备;劳动防护设备、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劳动防护设备、用品发放台账情况;劳动防护设备、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检查和维护情况。
检查方法:看劳保用品购进、发放记录;抽查使用人员与台账的对应情况;现场观察是否都配备了防护用品。
人员操作
从业人员进行工艺操作时,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操作规程顺序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动火、登高等,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经过安全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执证上岗;是否按规定穿戴了劳动防护用品;身体、精神情况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源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应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
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有组织机构图;人员配备齐全,有人员名单;职责分工明确,所有人员都了解自己的职责。
二、应急预案
有涉及所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现场预案,有预案文本;预案中有明确的具体应急操作步骤的执行人,可以保证应急救援的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内容全面,包括报警、现场处理、伤员医疗急救、警戒、停水停电、危险物品转移、废弃物处置等;明确了应急演练的时间、程序要求;明确对预案修订的要求;对预案进行分级,明确向社会求援的程序步骤。
三、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报告和报警制度;事故应急统一指挥和协调管理制度;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备案更新制度;事故应急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事故应急信息交流与报告制度;事故应急的教育、培训及演习制度;应急设备管理制度。
四、各种图纸和表格
危险点分布图,应全面识别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部位及其存在的事故风险;通讯联络图(或者表),应急组织有明确的联络方式;应急设备台账或者清单。
五、 其他文本
演练记录,包括演练策划文本、演练记录;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
职业卫生
主要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无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无配套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和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