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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安全知识

2010-03-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起重指挥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3、正确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掌握起重机重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4、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6、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异常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7、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落下,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8、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吊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的稳定位置并垫好。

  二、起重工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杂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6级以上(含6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