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起重作业安全讲座(29)--起重作业安全技术(上)

2005-05-09   来源:袁化临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起重作业需要起重司机和地面人员协调配合共同完成,从大量发生的起重事故来看,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所占的比例较大。通过安全技术培训与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对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制定起重操作安全规程来规范人的行为,使作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是保证安全的重要环节。

      一、起重机司机

      起重机司机的作业位置是高处的司机室内,在地面人员的指挥和密切配合下,控制起重机,通过钢丝绳和吊具远距离操纵吊物的起升、运移和下落。起重机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起重机司机是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一)起重机司机的从业基本要求

      1.年满18周岁,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取得全国通用资格证书。

      起重机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国家对起重机司机的职业资格实行专业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二)起重机司机应熟悉和具备的知识技能

      1.起重设备安全操作的规程、有关法令及规定。

      2.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包括手势、色旗标志和音响。

      3.所操纵的起重设备的性能、结构、基本原理和安全运行要求。

      4.各机构、控制部位和安全装置的名称、作用与使用方法和技术性能。

      5.起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方法,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与处理方法。

      6.突发事件的判断与处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起重机司机作业安全操作技术

      1.作业前的准备

      (1)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运,或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吊装,要在有关人员参与下,由指挥、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共同讨论,编制作业方案,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2)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救援对策。

      (3)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处作业还须佩戴安全带和工具包。

      (4)认真检查起重机和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必要时,进行无负荷运转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在阴暗或夜间条件下作业,应对照明给予充分注意,保证起重机司机清楚地观察吊装情况。

      (6)划定作业危险区域,必要时,应加临时围栏或设置警示标记。起重机在作业期间的各个工作位置,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都在0.5m以上。

      (7)室外作业要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一般6级风以上不进行起重作业。

      2.起重机通用操作安全要求

      (1)开机前确认起重机的安全状态;所有控制器都置于零位;起重机的各个结构部位上和作业范围内没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都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没有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若有应及时清除。

      (2)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地面人员未发出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得开车;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3)开车前或作业中接近人时,必须鸣铃或示警;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品(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应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实施吊运。

      (5)起重机的各部位与输电线、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起重机一侧的电线滑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6)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行为: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新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

      (8)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9)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吊运时,有关负责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10)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11)有下述情况司机不应操作:重机结构或零部件(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损伤或已经报废;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吊物重量不清,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或歪拉斜吊;吊物捆绑不牢或吊挂不稳,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站有人或浮置物;工作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

      3.流动起重机作业安全要求

      除起重机通用的操作技术外,流动起重机还应满足以下特定的作业安全要求。

    (1) 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坚实,不得沉陷;支腿支垫牢靠,作业中起重机应保持水平。

      (2) 严格按起重机的特性曲线限定的起重量作业,起吊前调整好幅度,尽量避免带载变幅,起吊重物时不准落臂,严禁超载。

     (3)起重机带载回转要平稳,防止快速回转的离心力引起吊载外摆造成倾翻事故。大幅度作业、回转或起升较高时,要注意风力和风向的不利影响。在旋转时,无论周围是否有人,都要鸣笛示警。

      (4) 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是后方大于侧方,在从后方向侧方回转时,要注意控制转速,防止倾翻。汽车起重机应避免在前方作业。

     (5)在物件处于悬吊状态时,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司机室,只有将重物落地后方可离去。

     (6)汽车起重机不许吊载行走。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可在允许小起重量范围内带载移动。行驶时要将臂架固定在行驶前方,锁紧旋转装置,选择平整坚实路面低速行进,避免急刹车。

      (7)在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应安排专人监看,禁止越过电线吊拉。起重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一旦触电要控制起重机及时脱开,司机应双脚跳离起重机,防止跨步电压电击。

      起重机与输电线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VkV

1

135

60

最小距离(m

1.5

3

0.01V-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