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检验的目的和意义
定期检验是依据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法规,由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包括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定期检验的目的是查清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时发现设备的缺陷和隐患,使之在危及设备安全之前被消除或被监控起来,以避免锅炉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事故。
由于受压,承受高温、低温或深冷,接触腐蚀性介质,锅炉压力容器金属结构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缺陷是难以避免的。及早发现缺陷,消除隐患,是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定期检验也成为锅炉压力容器使用中一个法定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定期检验的期限
(一) 外部检验
可在锅炉压力容器运行过程中进行,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二)内外部检验
1.锅炉:通常每两年进行一次。移装锅炉投运前;停用一年以上恢复使用前;重大修理改造后;或
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也应对锅炉进行内外部检验。
2.压力容器:投运后的首次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在用压力容器的校验期限根据操作条件、使用环境及原有缺陷情况而定。设备安全状况较好(工作介质无明显腐蚀性及不存在较大缺陷)者,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设备安全状况不太好者,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检验期限可以适当缩短。
(二) 水压试验
1.锅炉: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
2.压力容器:每两年内外部检验至少进行一次。
三、定期检验的主要内容
(一)外部检验
主要项目和内容是:
1.运行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管理情况是否良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锅炉及容器外壁的防腐层、保温层是否完好,有无脱落、变质等不正常现象;
3.器壁上有无腐蚀、凹陷、鼓包以及其他外伤;
4.锅炉及容器上的可见焊缝、法兰、门孔及其他可拆连接处有无泄漏;外壁有保温层及其他覆盖层的部件,有无显示出泄漏的迹象;
5.是否按规定装设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的选用、装设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装置的维护是否良好,有无超过规定的校验及使用期限;
6.锅炉、压力容器及其连接管道的支撑是否适当,有无倾斜下沉、振动摩擦以及膨胀受限制等情况;
锅炉炉墙、构架、平台楼梯是否完好,设备周围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7.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是否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水质及其他工作介质是否符合标准规定,锅炉燃烧是否正常稳定;
8.锅炉辅助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转是否正常,自控设备、讯号系统及各种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不仅法定的检验人员,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也可参照以上内容对运行中的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
(二)内外部检验
除外部检验的项目和内容外,重点是检验受压部件内外部的焊缝、转角、接管边缘、门孔边缘、液面位置、支撑部位等处有无裂纹、腐蚀、结垢积污、严重变形及其他缺陷。
内外部检验的具体内容很多,此处不作详述。内外部检验通常由法定的专职或兼职检验人员进行。
四、定期检验的常用方法
1.直观检查 由检验人员通过目视、光照、锤击及尺量,探测设备内外表面及近表部位有无裂纹、腐蚀、变形等缺陷。
2.无损探伤 对被检设备焊缝部位及怀疑有内部缺陷的部位,进行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检查。对近表缺陷,也可进行磁粉探伤或着色探伤检查。
3.机械性能试验及金相试验 当被检设备材质不明时,或怀疑设备的缺陷伴随有组织变化时,可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及金相试验。
五、检验中的安全问题
(一)检验前的准备
1.待检锅炉或容器停用后,需完全卸压和充分降温,放净或妥善处理器内介质,然后打开各种门孔通风。
2.必须用闸门、盲板等将待检锅炉或容器与相连设备、管道彻底隔断。
3.盛装可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应进行清洗、置换或消毒处理。
4.与容器的搅拌机构、翻转机构连接的电源必须切断,并有明显的禁止接通的标志。
(二)检验中的安全问题
1.通过人孔进入容器进行检验时,器内应充分通风,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2.不得用明火照明。照明电压应符合相关规程规定,进入容器照明应使用低压防爆灯。
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
4.禁止自行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