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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常识

2010-06-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施工现场必须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作业区周边要设置警戒,设置明显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现场,特别危险处要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起重作业现场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上。

  3、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4、起重吊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吊索与物件夹角宜采用45~60度,且不得小于30度,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吊索严禁打结。

  5、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是,严禁人从下方通过。严禁起重机运载人员。

  6、起重指挥人员不准兼作司索工。

  7、构件叠放用木枋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构件中穿行,防止倒塌伤人事故。

  8、手动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起猛拉。

  9、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面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护重物的平衡。